南开大学学生呼吁当局释放教授何平

【新唐人2010年10月14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报导)2009年10月,天津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天津协和干细胞生物公司前任董事长何平被天津警方以涉嫌“职务侵占”逮捕。何平的7位学生日前在网上发出公开信,呼吁还何教授清白。

这7名南开大学的学生分别是张如海、刘阳、胡伶俐、赵猛、陈月倩、刘迪和陈秋玲。公开信称:何平教授德高望重、才华横溢,深受学生欢迎。“但是这样一位知名学者,最近却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起诉到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据“21世纪经济导报”报导,天津协和干细胞生物公司的母公司“ST中源”举报称,“协和公司”4名高管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在公司内部向行政管理层人员发放月绩效奖金。何平等4人遂被立案侦查,进入司法程序,并移送审查起诉。何平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表示,何平等人领发绩效奖金是按照公司董事会2004年通过的“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分发的。而且按照“决议”,何平仅2008年度就可以领取441.5万元人民币奖金,但他 08、09两年只领取了87万元人民币。

虽经多方联络,本台记者还是无法联系到写公开信的学生以及何平的辩护律师高子程,无法进一步了解详情。记者致电南开大学办公室,值班人员表示不了解此事。记者又致电将何平从北京拘押回天津的天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公室。

记者:“对不起,你们在2009年时将天津协和干细胞生物公司的前董事长何平从北京拘押到天津,这个事情是有谁负责的呢?”

天津公安局经侦大队:“我不太清楚。”

记者:“那现在何平的一些学生还有网上的一些专家学者认为何平这个案子,公安部门在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将他逮捕是以司法干预公司内部经济纠纷案件的一个典型,我不知道您对这个是怎么看的呢?”

天津公安局经侦大队:“暂时不知道这种解答。”

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表示,从媒体提供的信息分析,何平在主观和客观上都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占有“协和公司”财务的犯罪目的,所谓涉嫌“职务侵占”的罪名不应该成立。

“职务侵占是要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公款或财产。他这种情况已经经过了研究决定奖金的话,不应该属于职务侵占的证明了。”

广东维权律师唐荆陵则认为,何平一案是典型的以司法干预公司内部的经济纠纷案件。唐律师说,尽管公安部20年前就下发过《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等规定,但是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现象却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种地方当局它处于政治考虑,要为它们的政治利益背书;还有一种掌握这个权力的人为了他自己或者他朋友的经济利益;还有一种情况,比如说在商业往来当中涉及到财产上的纠纷,利用刑事侦察的手段去给经济事件当中的经纪人实行追查,迫使他把财产让出来或者是要达到自己经济目的。”

据报导,“协和公司”5名高管共同制定《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领取奖金。但5名高管中的另一名高管、天津市南开区政协副主席、市人大代表方健却未被检方起诉。唐荆陵律师对此表示,这种选择性执法的现象,在中国相当普遍:

“假如我们去接触到一个贪污类的或者是官员受贿类的案件,你会发现在它的证据里肯定会找到有其他官员犯罪的有时候甚至很明显的证据。但是那些人并没有被追究。但是今天因为网民的能力越来越大,虽然选择性司法的空间越来越小,但是应该讲这个事还是比较普及的。”

据报导,何平的律师高子程打算为其作无罪辩护。南开大学学生的公开信也在最后呼吁:早日还何平教授一个清白,让他摆脱近一年的牢狱之灾,回到亲切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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