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后一个“流氓罪” 再入狱服刑10年

【新唐人2010年12月2日讯】(新唐人记者唐美华综合报导) 最近大陆各媒体报导了:中国最后一个“流氓罪”犯人,将服刑至2020年的案子,引来各界的关注和争议。人们不暇地通过各个管道去了解了真实情况后,可怜同情之余,得来的答案是,这个流氓犯原来是个法盲。随着“流氓罪”历史的变迁,不妨让人们见证了中国法制理念下的悲哀。

据《楚天金报》报导,1984年,18岁的牛玉强因为和朋友抢了一顶帽子并打了一架,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死缓;1990年,身患重病的他被保外就医,在京治疗期间娶妻生子;1997年,“流氓罪”从刑法条文中永久消失;2004年,监狱员警来到他家将其带走,重新投入监狱服刑。他将因流氓罪再坐十年牢,即服刑至2020年,成为中国最后一个“流氓”。

抢帽子被判死缓

《楚天金报》报导说,翻开1984年4月28日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了解到,牛玉强,1965年出生于北京。1983年,牛玉强和几个朋友抢了一名路人的一顶帽子;第二起则是牛玉强和朋友与别人打架,打架造成对方什么样的伤害,判决书上没有法医伤害鉴定。

根据这两起犯罪,牛玉强被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他的几个朋友则因为还有其他犯罪行为被判处了死刑,执行了枪决。

1984年底,牛玉强被押送到新疆石河子监狱,开始了他的监狱生活。

保外就医 喜结良缘

由于长期生活在条件艰苦的戈壁地区,加之超强度的体力劳动,牛玉强患上了严重的肺部疾病,1990年10月,牛玉强被保外就医一年。

牛玉强后来向亲友描述监狱生活:“大墙外面是万里黄沙,大墙里面是一群年轻的傻瓜,除了悔恨还是悔恨,只想好好干早点回家!”

在此期间,每个月的月初,牛玉强都要向北京市朝阳区某派出所汇报自己的思想及活动。而每当北京要举办重大活动或是发生了一些重大刑事案件时,民警也会照例来到牛玉强家,对他进行一番例行的问话和叮嘱。

1991年夏季,新疆监狱保外就医考察组见到了在病床上输液的牛玉强。经过评估他的病情,考察组作出了续保一年的决定。

1996年,身体已经明显好转的牛玉强经人介绍认识了河北的朱某,1997年夏季,牛玉强与朱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后生下一个儿子。

巧合的是,就在牛玉强新婚之时,经过第四次修改之后的新刑法正式实施,流氓罪被从刑法中永久地删除。遗憾的是,牛玉强和妻子都不知道这个消息。

被列为逃犯再次抓捕入狱

2010年11月4日,牛玉强的妻子朱某告诉记者,牛玉强是个老实人,从来不高声说话,夫妻俩的感情特别好,从来没有吵过一句嘴。14年来更不敢与任何人发生任何冲突;牛玉强一直没有找工作;家里所有的经济收入全部依靠朱某在外面打工的微薄收入,一家人可以用捉襟见肘来形容。

据了解,街道和社区几乎所有人都会用“老实”两个字来形容他。街道司法所领导在谈到牛玉强时,四个字“遵纪守法……”。

报导说,就是这样一个已变好的老实人,在不知不懂法律的情况下,由原来的2008年4月28日释放顺延到2020年4月28日。继续为那顶帽子和一场打架引起的流氓罪服刑去了。

报导还说,牛玉强将是最后一个在中国监狱里服刑的流氓罪犯,他将成为中国最后一个“流氓”。

牛玉强的事情被曝光后,立即引起专家学者的争议和网友们的怒斥。

原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北京天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表示:牛玉强案件原审判决应该撤销、重审。他认为,让犯人继续为早已消失的罪名服刑,似乎荒唐。

周泽说:“像牛玉强这样的情形,如果根据新刑法不构成犯罪,或者只需要负较轻的刑事责任,而其过去已经被判处刑罚或判了较重刑罚的,有必要对他们的行为进行重新评价。”

网友说:一个已经变好了,孝敬父母,公认好人的人继续劳教,要劳教成流氓吗?可惜,现在中国没有流氓罪。当今中国的那些贪官哪个没有二奶,根本不存在流氓,随便搞。

网友还说:也好,好不容易还有这样一个“法盲”,留着见证中共体制下法制理念的一大悲哀吧。

西安“马燕秦事件”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跳舞还没有解禁,而一句“×××的老婆十八岁,参加了美国的摇摆队……”这在当时属于骂人的言词。陕西西安有一个叫马燕秦的中年妇女,喜欢跳舞。马燕秦跳舞的行为,自然引起了公安部门的注意。派出所曾经找过马燕秦,询问她的跳舞情况。马燕秦一口气讲述了数百名一起跳过舞的男女。结果,与马燕秦有牵连的300多人被抓,成为轰动三秦的特大案件,马燕秦为首的3个人因“流氓罪”,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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