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宿豫区顺河镇暴力拆迁、补偿低

【新唐人2011年1月26日讯】我们是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顺河镇文昌居委会的一群普通农民,今饱含泪水的向你们求助,渴望得到你们的帮助。

2010年10月,镇政府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对我村三百七十一亩耕地(该土地现为挂牌拍卖土地)及房屋进行征收,具体的补偿标准从未张榜公示,只是在初期进户动员拆迁的时候谈及补偿标准如下:

一、耕地26000元/亩,自留地18000元/亩,宅基地8000元/亩﹔

二、房屋:楼房1050元/㎡,平房950元/㎡﹔

以上补偿标准十分低下,而距离我村拆迁户最近的小区(约400米)“万豪新城”商品房售价均达3500元以上,非但如此,他们还制定霸王条款把2003年以后所建房屋以200元/㎡的补偿标准拆除。

《物权法》规定,农民有权在自己的宅基地建造房屋及附属设施。怎么能把这些建筑物视为违章建筑呢?纯属愚民!时至今日,他们从未征得我村被拆迁户的任何人同意,也未出示过任何所谓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许可证》等证件。甚至我们到今天为止也不知道是哪个公司进行拆迁和评估的。此外,他们的拆迁方式也及其恶劣,欺骗、威胁、恫吓、殴打,他们无所不用其极。他们甚至对被拆迁户进行非法拘禁,限制其人生自由,并禁止与外界联系直至被拆迁户同意签字。

以上所述均为事实,有例为证:

吴达昌,男,72岁,2010年12月20日左右,因补偿标准过低拒绝签字遭殴打,致其软组织多处受伤,送往医院治疗后现已出院,目前在家养伤,其医药费已被居委会报销。

邓爱彩,女,46岁,2010年12月,因补偿补偿标准过低拒绝签字遭殴打,身上多处受伤。

吴怀春,男,53岁,2011年1月11号被从自己所开设的服装店揪至家中,非法拘禁8小时,其在万般无奈之下,签卖了自己房屋,由于收到拘禁,恫吓,至今仍心有余悸。

类似的案例也是举不胜举,我们曾多次拨打110报警,警方一听是拆迁就不闻不问。我们也曾上访至宿迁市信访局,结果如出一辙。

当下国家三令五申保护耕地,而有些地方政府置国家政令法令于不顾,更漠视老百姓切身利益,顶风作案。希望能够引起你们的关注,为保护我们这片肥沃土地和百姓生计着想,我们将世代感激不尽。

顺河镇文昌村民

──转自《都市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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