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漫步】“花甲之年”的来历

【新唐人2011年2月9日讯】如果阅览古文词赋,经常看到古人谈到年龄时除了用数字表示外,还会使用一些有趣的代称。

《淮南子˙泛论》:“古之伐国,不杀黄口。”又晋朝陶潜《荣木》诗序:“总角闻道,白首无成。”及《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儒林外史.第十回》:“鲁老先生有个令爱,年方及笄。”

另《西游记˙第二十回》:“又问:‘年寿岁何?’道:‘痴长六十一岁。’行者道:‘好!好!好!花甲重逢矣。’”而黄口、总角、弱冠、及笄、花甲都是年龄的代称。

那么为什么要把六十岁称为“花甲之年”呢?

中国古代历法是以天干地支相配来纪元,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是十天干;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是十二地支。

天干地支两两相配,从甲子开始至癸亥为止共有六十个组合,每六十为一个循环,周而复始,所以六十为一甲子,称“六十甲子”。又天干和地支的组合是依次错综相配,故又称为“花甲”或“花甲子”,也就是说“花甲”有六十之意。因此,后来人们就把它用来作为六十岁的代称。如唐朝赵牧《对酒》诗:“手挼六十花甲子,循环落落如弄珠。”

除了用“花甲之年”代称六十岁,也可以用“耳顺之年”,如《论语.为政》篇:“六十而耳顺。”

还可用“平头甲子”。古代计数若逢十、百、千、万等不带零头,俗称齐头或平头。如唐朝白居易《登龙尾道南望忆庐山旧隐》:“青山举眼三千里,白发平头五十人。”

元朝燕公楠《摸鱼儿》:“又浮生平头六十,登楼怅望荆楚。”

另外,周制允许六十岁以上的老者可以拄杖行于乡里。如《礼记.王制》:“六十杖于乡。”所以“杖乡之年”也被用来代称六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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