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法院起诉七名索马里海盗

【新唐人2011年2月11日讯】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法院星期五(2月 11日)以持有枪械罪名,起诉七名索马里海盗。如果认定有罪,其中有人可能被处死刑,这是亚洲国家首次起诉索马里海盗。

七名海盗是今年一月被马来西亚突击队抓获,其中三名是15岁的孩子,当时他们企图劫持一艘马来西亚化学品运输船。

当吉隆坡法庭宣读起诉书后,七名海盗并未答辩,检察官查夫瑞(Mohamed Aba Zafree )说,15岁的孩子,因未成年,不会面临死刑。

马来西亚法院决定起诉时,正值七年来海盗袭击事件最高的2010年。

索马里外海的海盗,多年来在印度洋和亚丁湾劫持船只,包括油轮在内,赚取了几百万美元的赎金。国际海事局指出,2010年世界各地海盗实际或企图袭击船舶事件共有445件,相当于上一次2003年创下的高峰记录。

韩国最近也逮捕了五名海盗,他们在阿拉伯海劫持了一艘化学品运输船,但尚未被起诉。

联合国官员建议,在索马里兰和索马里北部的邦特兰(Puntland),以及在坦桑尼亚的阿鲁沙(Arusha),设立特别法庭,以索马里法律审判海盗。

新唐人记者陈新梅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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