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北京置产歧视条款惹争议

【新唐人2011年2月17日讯】中国首都北京,16号公布打房新政策,规定外地人在京买房须提供5年的缴税证明,并限购一套住房。有学者认为,这是明显的歧视在京外地人,这种不合理条款世界罕见。

北京市星期三公布的落实国务院的“国八条”的15条施行细则,其中最受外界抨击的是,外地人在京买楼必须连续5年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而且限购1套住房。

投资分析师施先生:“这种(规定)很不合理的,这可以说是全世界只有中国才有的这个东西,因为不管我是山东的、我是广西的、广东的、或者是上海的,去到你北京,那你就是一等公民我是二等公民了,这个简直就是乱搞。”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也对香港明报表示,没有哪个国家的政策是建立在歧视外地人基础上的。

大陆经济学者綦彦臣则分析认为,中国的房地产利益集团过于庞大,加上与地方政府多有挂勾,在市场调节功能无法正常发挥的情况下,政府只好靠行政命令来进行操作,不过他预期这种政策将难以发挥实效。

大陆经济学者綦彦臣:“那个什么证件不能造假,比如说税收证明,你花1000块钱,这个单子就都来了,你说你是北京人,明天花500块钱又出了你的身份,新身份了,你就可以知道,限购,对外地人真正想搞投机的那些人,还是没有作用的,其实这个政策是非常失败的。”

綦彦臣建议,政府可以仿效古代的收储政策,高价收购,再低价卖给真正需要的人,如此便能真正解决所有问题。

新唐人记者梁欣、詹雅蓉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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