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中共官场亲兄弟同涉贪四大案

【新唐人2011年2月18日讯】(新唐人记者唐美华综合报导)在大陆,中共官场贪污腐败层出不穷,被媒体称为“京城第一贪”、“中共高官公共情妇案”、“一窝案”等都不足为奇。随着中共独裁体制的社会矛盾激化,腐败花样案例浮出水面越来越多。最近,被曝光的“亲兄弟”四大涉贪案,再让外界“大开眼界”。

刘志军、刘志祥兄弟“双轨制”

大陆媒体报导,2月12日,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中共已决定免去其党组书记职务。

虽然中共官媒没有透露刘志军违纪的具体内容,但知情人透露,刘志军落马与山西博宥集团董事长丁书苗案及中铁集装箱原董事长罗金保案均有关联,牵涉中国高铁巨额腐败及生活作风严重腐化,涉案金额近百亿元人民币和多家上市公司,并有可能引发铁路系统“地震”。

而刘志军的弟弟刘志祥曾任湖北省汉口火车站站长、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以“中国最大的票犯子”著称。曾经有个干部为了保留现有的位置,拿出1万元钱请刘志祥吃饭。没想到刘志祥当众对其嗤之以鼻:“你想拿这点钱就把我打发了,你也太小瞧我了吧!”

2006年3月16日,曾先后任湖北省汉口火车站站长、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的刘志祥,因涉嫌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传上了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他被指控伙同他人贪污公款1227万元,收受贿赂1439.8万元,并有10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自此后,有关刘志军的不利传言便不绝缕,但刘志军部长之位仍然安然无恙。

2008年春运期间的南方雪灾令铁系统大瘫痪,60万人滞留广州火车站,铁道部能力再受质疑。同年3月,中共国务院实行大部制改革,铁道部意外地未与交通部及民航局整合,仍然获单独保留。

2008年4月28日,山东胶济铁发生列车相撞严重事故,72人死416人伤,当时一项调查指八成线民认为刘志军应该落台。但刘志军又在风雨飘摇中挺过来,只是在事隔一年多之后才被记过轻罚。刘志军任部长的8年间,中国铁路两次大提速,春运买票难问题却一直未有解决,每年民间总有要求对刘志军问责的声音。不过,近两年中国高铁建设有飞跃性发展,甚至走向国际,刘志军也因此风头无两。不过,民间对高铁盲目发展和高铁票价贵却向有诟病。

报导说,哥哥当部长,弟弟做站长,中国铁道真是货真价实的“双轨制”。

“京城第一贪”

据《京华时报》报导,2010年12月,北京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公诉至市一中院,涉案金额高达4200余万元。

报导说,闫永喜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等合同骗取拆迁补偿款、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挪用巨额公款。被媒体称为“京城第一贪”。

据报导,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间,闫永喜伙同李昕、毛旭东、闫永成及北京源恒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张涛(另案处理)等人,先后3次虚构拆迁补偿的事实,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等合同,骗取国家的拆迁补偿款580余万元。

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期间,闫永喜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先后多次为公司及个人提供业务帮助,从中收受对方给予的“好处费”556万余元并索要住房3套(价值124万余元)。

2006年4月,被告人闫永喜个人决定以永定镇政府的名义,将公款人民币3000万元供毛旭东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该公司将其中的14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案发前已全部归还。

闫永喜落马后,同时被起诉的还有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闫永成,也就是闫永喜的弟弟。

闫永喜案曝光后,借着哥哥闫永喜北京门头沟区副区长的光。在2007年,闫永成想从拆迁中弄钱,得到了闫永喜的同意。就这样,使闫永成得到拆迁补偿款241万余元。

报导还说,可谓是哥哥当区长,弟弟当镇长,下级服从上级,上下游,一块贪。

兄弟“产业链”贪污案

据《证券时报》报导,2008年10月28日,贵州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开庭,公开审理贵州茅台前任总经理乔洪等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底至2007年3月,乔洪利用担任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分管广告、供应、销售的职务之便,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广告商、经销商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弟乔建华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442万多元。


0年,47岁的乔洪从贵州省轻纺工业厅调到茅台,出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也是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乔洪当年还被封为大陆“股王”称呼。

据公开资料显示,在2007年4月26日,即乔洪接受调查期间,他曾给贵州省主要领导写信,称:“在我主管的茅台股份公司,如果我给弟弟批过一瓶酒,让我弟弟做过一笔我分管的业务,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乔洪胞弟乔建华借乔洪之名在北京、上海、深圳、青岛等地开设的公司数量有39家之多倒卖茅台酒。乔洪于2000年底至2007年3月期间,先后100余次分别收受胡某、公某、罗某某等22人的贿赂,共计1323万余元;伙同其弟乔建华共同受贿218万余元;乔洪另有折合人民币820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2009年1月15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乔洪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弟乔建华因受贿罪被判11年。

报导最后说,哥哥造酒,弟弟卖酒,贪官发财也有“产业链”。

“官商一体”贪污案

据中共官方透露,曾因涉嫌贪污被撤职的原山西省长于幼军全面复出,调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党组成员。

58岁的于幼军原籍江苏丰县,在广州长大,曾先后出任深圳市市长、湖南省副省长、山西省省长和文化部副部长等职务。

于幼军自2005年起出任山西省省长,任内山西多次发生严重矿难,更在2007年爆出“黑砖窑”案。

消息称,中纪委指于幼军在担任深圳市长期间利用职权,在市政府招标工程中令其亲友所属香港公司中标而获取巨额利润。

2007年以来,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于幼军一直是个“话题人物”。

2008年3月,于幼军在离文化部长宝座只有一步之遥时戛然而止,引起外界纷纷议论和猜测。他仕途受阻的一个直接原因是他弟弟“出了事”,因为经济问题被抓,牵连到他的仕途。中纪委人员关注的主要问题是,他弟弟涉嫌收受了工程的巨额回扣款,于幼军是否卷入?卷入有多深?

据悉,于幼军的妻子和他的弟弟,都矢口否认于幼军卷入,甚至否认他知道这件事。而此案的重要证人,一名香港商人,得知风声后立即从深圳逃匿无踪,这样就形成了无法定性、左右为难的僵局:既无法确认于幼军卷入,也无法否定他卷入。

2008年10月13日,据香港《文汇报》报导,于幼军弟弟的公司在深圳重大工程中中标,于幼军有瓜田李下之嫌。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导,吴汉良曾身兼香港新界工商业总会首席会长、广东省政协委员、港区广东政协委员联谊会召集人等职。他“数年前通过于幼军的胞弟于小军,与时任深圳市长的于幼军认识,后来两人关系十分密切。” “于幼军到哪里做官,吴汉良就跟到哪。”他还“与于幼军的胞弟于小军联手,获得深圳多条公路的开发权。”

从报导中不难看出,中共体制下,哥哥搞政治当官,弟弟抓经济经商,这就是中共的“官商一体”。

外界评论,中共贪污案早已不成新闻,只是贪污的花样不同,数据的大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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