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8日讯】同中共塑造的诸多英雄形像一样,小小年纪就“英勇就义”的刘胡兰一直扎根在中国人的脑海中。在小学课本中,在中共的宣传中,是如此描述其最后一刻的:
1947年1月12日,因叛徒告密,刘胡兰被国军阎锡山部队和当地地主武装抓捕。在国军的威胁面前,她坚贞不屈,大义凛然地说:“怕死不当共产党!”国军于是将同时被捕的6个革命群众当场铡死,但刘胡兰毫不畏惧,从容地躺在铡刀下。时年15岁。
只是中共的宣传中忘记了提及一点:刘胡兰也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犯。按照法律来讲,欠债还钱,欠命还命,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军杀死刘胡兰似乎也不是毫无理由的。
刘胡兰,原名刘富兰,1932年10月8日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的一个中农家庭。母亲早亡,父亲刘景谦续娶胡文秀为妻。胡文秀将刘富兰名中的“富”字改为自己的姓氏“胡”,从此便称刘胡兰。
8岁时,刘胡兰上了小学,10岁起参加中共儿童团,为八路军站岗、放哨、送情报。1945年10月,刘胡兰参加了一个月的中共文水县委举办的“妇女干部训练班”,11月,即担任了村妇女救国会秘书。1946年5月,刘胡兰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6月,刘胡兰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回到云周西村领导当地的土改运动。
1946年,国共内战爆发,国民党军队进攻中共根据地,文水县委决定只留少数武工队坚持斗争,大批干部转移上山。当时,刘胡兰也接到了转移通知,但她主动要求留下来秘密发动群众,配合武工队打击国军。
在此期间,刘胡兰将云周西村村长石佩怀杀死。起因是石佩怀曾接受国军阎锡山的命令,为国军准备粮草、钱款,递送情报,这自然被信奉马列主义的刘胡兰视为敌人,遂与他人一起将其杀害,为中共分忧。(问题是:难道送送情报就罪当致死?)
石佩怀被杀后,阎锡山部决定实施报复行动,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刘胡兰被捕被铡死的那一幕。既然刘胡兰杀人在先,死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光荣了。只是谁让其小小年纪就学会了杀人?而且杀的是同村中的长辈?是谁让其忘记了人伦之道?答案不言自明。
误入歧途的刘胡兰,真是可惜了。
──转自《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