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9日讯】自8日起,中国大陆扩大禁止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的品种和产地范围,日本12个都县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都在禁进之列。
中新网4月9日报导,国家质检总局8日晚再次发布公告,扩大禁止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的品种和产地范围,进一步加强检验检疫监管。禁止从福岛县、群马县、枥木县、茨城县、宫城县、山形县、新潟县、长野县、山梨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2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
质检总局要求,进口日本其他地区生产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在报检时要提供日本政府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与原产地证明。
此外,大陆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对进口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进行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后才可进口;不合格的要按规定公布。
由于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对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影响程度不断加重,世界上众多国家和地区也在不断加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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