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22日讯】上海公安对访民宣读无公章的《告知书》,怕见阳光。
2011年4月7日,上海市卢湾公安分局两警察强行把我带到卢湾分局警署,警号:019975、020299,并对准我摄像,向我宣读没有盖公章、没有任何部门名称的《告知书》,告知我不能到北京去上访,如不听“告知”继续上访,回来就要遭到拘留、劳教等处罚……。
老百姓的权益受到侵害,财产被政府掠夺,上访多年没有得到解决,也只能跑到北京向中央申冤、控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过:“如果你们在地方见不到阳光,你们可以到北京来,中南海的大门向你们永远敞开”。我们到北京上访有何罪?
卢湾分局警察对我摄像机和宣读没有公章、没有法律依据的《告知书》,显然是他们在违法,警察充当了贪污、腐败的帮凶。我要求他们把这张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告知书》给我,并且告知他们:
1、请你们书面告知本人;2、如果本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应接受法律的制裁;3、如果你们再次侵害本人合法权益,本人有权拿起法律武器向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举报、控告,去法院起诉你们”!
020299警察开始恐吓、威胁我:“这是上面的领导要我们这样做的,你再坚持要求书面告知,就抓你去坐牢”;020299警察扬言要让我去坐牢。
一个国家的执法机构首道门是公安机关,不把国家的法律法规放在眼里,怎能体现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百姓的冤案又怎能解决?
本人在2003年房屋、财产被政府掠夺、抢走后开始控告、举报地方政府的腐败行为遭到打击报复,2004年第一次被拘留,到2010年共六次拘留,向法院起诉都毫无音讯,法院既不立案,也不裁定 。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媒体、正义的力量关注我们这些受尽迫害、无权无势的在有关部门践踏欺凌下苟且懦弱的活着的弱势者!
上海郑培培
地址:上海卢湾区合肥路289弄1号楼503室
201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