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27日电)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决议发函催告中视,6月28日以前履行先前设立独立董事的改善事项,如逾期未履行,将处以怠金。
NCC发言人陈正仓指出,NCC在民国98年审查中视和中天董监事变更案时,考虑到中视和中天言论集中和媒体独占的疑虑,以附款方式许可本案,对中视和中天提出多项改善事项;其中,中视、中天设立独立董事一事,2台迟迟未履行。
NCC今天续审议中视改善事项办理情形,中视董事长林圣芬到会说明;他承诺会在董事会提案,送股东会修改章程,再遴选独立董事,预定明年完成。
陈正仓表示,NCC认为2年前通过变更案时,中天与中视就应尽速执行附款改善事项,对2台延宕2年表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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