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立案”——上海百余人到第二中级法院抗议

【新唐人2011年5月19日讯】在所谓“法治国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连串响亮的口号声下,我们面对与此截然相反的现实。

5月18日,百余深受司法不公伤害的冤民前往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抗议法院随意剥夺公民诉权、违法不予立案和违反立案程序规定等等不公的舞弊司法行为。

他们手举语牌,呼出了“我要立案”和“捍卫法律,还我诉权!”的呐喊。因为,长久以来只能依凭法律来进行司法的法院,竟自身拆毁了最基本的“法”的平台,他们视法律为儿戏,予取予夺、毫无忌讳地违反民、行、刑《诉讼法》相关条款中有关立案的具体规定;或超越期限对当事人不理不睬;或不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书面裁定;或对当事人作出不合法理的剥夺诉权的枉法裁定……。

访民王荣华:“房屋数度遭强迁,历时14年,向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上海各级法院递交了我要立案,案件共60件。至今竟无一被受理立案。历时之久,令世人惊叹!”

冤民王扣玛,2008年1月5日其母滕金娣,因住房被强迁去市政府上访,被东门保安等人强行押送到人民广场派出所,后有市政府信访办通知闸北区政府,最后有北站街道带回,被非法关押在友放浴室88天受虐致死。王扣玛进京为母伸冤。闸北区北站街道政法委书记陈平一伙贪官污吏串通公、检、法,编造假证、伪证,将其入狱一年半。现已采集了所有关键证据,并向二中院及相关法院,递交了申诉立案申请,均不予回复或立案。使出狱后已是家破人亡的王扣玛,拖着被迫害致二级肢体重残的身躯,过着衣食无着,有病无钱看,近似乞丐般的悲惨生活。

冤民吴士豪前些天刚刚遭受四川北路街道二度洗劫后置身“倒悬”惨状,已流落街头第十一天的虹口区七旬老翁吴士豪,今天也出现在市法二中院门前。之前在他的身上就有三冤在案:舞弊枉法判决;舞弊枉法撤诉和枉法不予立案。在所谓“和谐社会”的气氛里,七旬老人不但六年之久得不到宪法和安居权赋予他的住房,竟然在数天前第二次又被同一街道政府组织人马实施绑人劫物,而陷于绝境。无奈的老人呼出了:“和谐社会,何以为家?”的悲凉哀叹和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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