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5月21日讯】法轮功学员在印尼泗水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的游行受阻后,引发国内外关注。印尼人权委员会表示,将向政府相关部门反应,法轮功是一个合法的社会团体,必须受到尊重,敦促当局不要因屈服中共,而做出违反人权的事。
印尼人权委员会在听说印尼的法轮功学员在泗水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的游行受阻后,对此事表示极大的关注。表示印尼政府违反人权,对修炼法轮大法的公民有不公正的待遇。政府不应屈服外国的指使,从而歧视这个群体,应该保护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力。
人权委员会监督和调查部主席琼•尼尔森(John Nelson):“我会再次提交给政府,法轮功做为一个社会团体,必须受到尊重,因为他们有正确的文化理念,是合法的。我所接触的修炼法轮大法的人,他们真的都很好。我会鼓励政府给法轮功修炼者一个自由的空间,保护公民修炼法轮大法的权利。”
琼也希望政府不要屈服于国外的压力,做出违反人权的事。因为印尼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
人权委员会监督和调查部主席琼•尼尔森(John Nelson):“我们要求东爪哇警察做出解释,受中共指使干扰法轮功学员的和平游行活动。我们会跟进这个事件。 我们会去防御机构、治安部门,也就是说警卫部队,有警察、国家军队和其他部门,跟他们讨论, 给法轮功这个合法的群体一个便利,确保他们良好的发展,有发言权、信仰自由的权力、结社组团权,这是我们要做的。”
新唐人记者王雨晴、Keyar印尼雅加达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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