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智强要求自由道歉 否则提告

【新唐人2011年5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24日电)总统府秘书罗智强今天发表声明指出,自由时报连续3日影射公私不分、滥用行政资源,已构成名誉伤害,他要自由时报7日内公开道歉,否则将于结束府方工作后,以个人名义提告。

针对自由时报与民进党连3日的攻击,总统府发言人范姜泰基上午代替前发言人、现任总统府秘书罗智强发出6点声明。

  第1点声明指出,罗智强自去年3月1日进入总统府服务,是总统府12职等秘书兼发言人,5月4日免兼发言人,仍任总统府12职等秘书。但自由时报在5月22日未向他与总统府查证,即以他“辞发言人、高升总统府14职等秘书”等报导进行许多攻击名誉的影射,也未向他本人查证,该报做法严重违反新闻专业。

  第2,罗智强于5月4日免兼发言人后,仍负责襄助总统脸书、治国周记、部分文稿等工作,由于工作上有相当业务需要交接,加上要协助总统就职3周年等相关事务,因此原定计划,即是继续在府工作至5月20日,然后休假至5月31日,共请7天休假;6月1日再回府办理离职,结束在总统府的工作。

  第3点声明指出,总统马英九竞选办公室“台湾加油赞”目前尚未成立,罗智强也尚未到任内定副执行长一职,未支领“台湾加油赞”一分薪资;换言之,“目前本人的职务仅有总统府秘书一职,自由时报刻意扭曲式的报导、令人遗憾。”

  第4,针对民主进步党批评罗智强休假一事,他从5月21日开始休假,至5月31日结束,扣除周六、周日,共请7天休假。事实上罗智强自去年进入总统府后,由于工作繁重,自动加班总时数877小时,均未支领加班费,扣除逾6个月即不得再请补休假的时数,以及已请补休之时数,仍有可请的补休假时数264小时(换算成休假日,约33天)以及单位服务超过1年可休假天数12天,合计累积可请休假日已约45天,远远超过此次所请的7天休假,“本人此次请休假于情、于理、于法均无不合”。

  第5,自由时报连续3日影射罗智强公私不分、滥用行政资源,对罗智强名誉已构成伤害。碍于仍有政府人员身份,不想让自由时报以政府人员控告媒体为题滥做文章,“如果自由时报不于7日内(5月31日前)公开道歉,本人将于总统府工作结束、不具政府人员身份后,以个人名义向自由时报提告。”

  第6点声明指出,自由时报长期的政治立场如何?社会大众自有公评;但自由时报新闻报导本身屡次错误,非但几乎不予更正、不道歉,更以“报错就报错,你奈我何”傲慢态度,变本加厉扩大不实的攻击与报导。

罗智强表示,自己参与公共事务,从未向媒体提告,但此次提告,不只是因为个人名誉受损,更希望让自由时报这种滥用媒体公器、不断恶质报导的问题,被社会大众注意、思考。未来,他也会透过脸书、部落格等网路平台,将自由时报恶质报导的现象,做为公共讨论的议题,让公众关心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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