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大火赔偿方案 中宣部限用官媒通稿

【新唐人2011年5月26日讯】半年前上海发生的罕见特大火灾的正式赔偿方案有望出台。但中共中宣部向大陆媒体发出宣传禁令,要求各媒体不得自行报导,只发新华社通稿。而据各界媒体反映,上海大火从一开始,新闻报导就受到当局严格的限制。

上海大火虽然已经过去半年之久,但赔偿方案一直受到公众的关注。近日,正式赔偿方案即将出台,据《法广》电台报导,中宣部要求,大陆各媒体全部采用新华社通稿,不得自行报导。

去年11月15日,正在进行外墙节能改造的上海胶州路28层教师公寓楼突然发生特大火灾,至少58人遇难,56人失踪下落不明。

当地官方“迅速破案”,称失火原因是由于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所致。但香港无线电视当时有视频显示,一位逃生的居民说,“火是从一楼或二楼的脚手架开始的,最初不那么大而且蔓延缓慢。直到20分钟后,火才蔓延到四楼,然后才有两辆消防车赶到。之后很快大火吞没了整座高楼,然后越来越多的消防车也来了,但是太晚了”。

据香港《明报》报导,大火发生后,中共当局严限媒体报导,路透社、《新京报》等4家媒体的4名记者,在火灾后到上海徐汇龙华殡仪馆采访前来认尸的遇难者家属,被保安扣留40分钟,并要求写保证书,保证不报导负面消息。

另有大陆网站编辑透露,接获中共国新办紧急命令:全国所有网站立即降低对上海高楼大火一事的报导规模,撤下头条。清理互动环节一切攻击政府的言论,尤其注意微博动向。新闻来源只允许使用新华社,其余一律删除。

上海当地的电视台报导大火新闻,多集中于火灾救援及逃生经过。对火灾原因及批评都讳莫如深。事发一周后,上海市当局曾对外宣布,每位遇难者家属将获得约96万元的赔偿和救助金。房屋赔偿将按“市场价格、全额赔偿”。但对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一直没有明确说法。

火灾事故后,海外《大纪元时报》记者曾随机采访了数位上海市民。当地民众表示,人死后不能赔钱就算完了,我们需要有人为此负责,依法处理责任者。有市民表示,“政府的人没资格讲赔偿的话,他们是应该被追究的火灾责任人,我们市民要求问责到底的”。

“11.15”胶州路公寓大火部分受害者家庭随后自发在灾难现场附近,召开“联席会议”,对上海官方“在没有人承担责任的基础上,在没有进行谈判的情况下,违反程序单方面武断决定”,对社会公众宣布赔偿数额的决定,表达了“极度不满”。他们提出,“首先追究责任,然后才可能去谈赔偿问题”,遇难者家属对赔偿的具体操作也表示了不满。

上海火灾后,中共当局成立了国务院火灾事故调查组。但调查结果至今未曾正式公布,具体赔偿办法也一直拖延至今,成为上海本地媒体不能碰触的敏感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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