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华:中纪委的“政治经济学”

【新唐人2011年6月2日讯】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5月25日发表署名“中纪闻”的文章《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让人“耳目一新”。它“新”在哪里?

首先,与不久前该报的“郑清源”笔名是“正本清源”的谐音那样,“中纪闻”是“中纪委”的谐音笔名,只是为何不把“中间”的中,改为“钟山风雨起苍黄”的钟,更加有中国人的味道,那是担心读者不能领悟到“中纪委来也”的恐怖气势。

其次,这二十多年来的中纪委,给人们的印象,只处理经济问题,不处理政治问题,中纪委的“双规”(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成为家喻户晓的特殊名词。显然,这都是指经济纪律而言,就是发挥“经济中纪委”的功能。

但是现在忽然提及“政治纪律”,也就是行使“政治中纪委”的功能,自然使人们感到非常新鲜,值得好好讨论。

这些政治纪律包括哪些内容?文章警告的是“一些党员干部”,不要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说三道四、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并强调六个“决不”,就是:

“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总之,要求中共的7千万党员,只能做鹦鹉、留声机,不得胡说八道,否则党纪侍候。

过去的“双规”,由党的中纪委出面抓人,不伦不类、违背法治精神;但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党有权做出党认为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其他人就免开尊口了。那么以后因为胡说八道,中纪委是否也要出面抓人进行“双规”?贪官污吏贪污多少,可以由数字计算出来,党员的胡说八道怎样计算?如果只是中纪委判定,有没有法律条文或适当的法规?否则以什么为准绳?

当然,原则问题也容易判别。例如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唱红打黑”,其中是“打黑”还是“黑打”,还不容易分清;但是“唱红”是恢复文革的某些做法是很明显的,算不算违背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对文革的结论?

还有,总理温家宝大谈改革与民主,与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今年3月的“五个不搞”不同调,吴邦国党内排老二,温家宝排老三,是否老三一定要服从老二,否则也是违反政治纪律?但是老大的态度又是如何?

正当人们对此做出各种猜测的时候,官方媒体的新华社又在5月31日发表《中共为什么重申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长篇报导为那篇评论加温和做注脚,言明其矛头指向“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图谋”,因为他们“利用各种手段对中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思想领域的矛盾和斗争更加复杂激烈。”

文章并且强调当年苏联解体的教训,与当今国际形势,使政治纪律问题“更显重要和迫切”。这就表明,他们要“双规”的不是要恢复毛泽东路线的左派,而是他们的对立面。

看来,中共高层出现了新的问题,而且问题不小。因为22年前的六四以后,中共元老彭真提醒党干部,大家都坐在一条破船上,必须同舟共济。因此以“集体贪污” 来集体维护这个政权成为共识,高层不论出现什么矛盾,都靠协调彼此利益来解决,避免激烈的党内斗争造成党的分裂而两败俱伤。

如今要用政治纪律来对付党内对手,显然是推翻了六四后的集体共识,因此如果这两篇文章不只是出于恐吓的话,就是未来的党内斗争,将逐步恢复毛泽东时代的“你死我活”。

共产党的政治经济学,是把政治放在前头,中纪委反贪,是政治需要(打击异己或被迫向公众交代);政治上打击对手,更是赤裸裸的政治挂帅。也许哪一天,温家宝被双规,交代政治经济问题,那就热闹了。不过由于共产党的党内斗争都要“发动群众”,小小老百姓们,得提防遭受池鱼之殃。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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