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16日电)司法院大法官今天召开宪法法庭言词辩论庭,讨论媒体采访权与个人隐私权的关系。司法院指出,上午先分别让声请人、官方代表与鉴定人发言,下午再让声请人与机关交互询答。
苹果日报记者王炜博因持续跟拍艺人孙正华夫妇,遭孙正华夫妇报警处理,王炜博因而遭警方以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但王炜博认为,社维法相关规定违反宪法保障的新闻自由,声请释宪。大法官受理后,认为此事攸关媒体采访权及隐私权,订于今天上午召开宪法法庭,听取各界意见。
司法院指出,宪法法庭辩论从上午9时开始,程序将先由书记官朗读案由后,由审判长赖浩敏宣示注意事项,接着进行声请、辩论及鉴定意旨陈述。
司法院表示,陈述顺序将先由声请人王炜博与3名诉讼代理人陈述意见,再请内政部代表与诉讼代理人陈述,两造各有30分钟。接着再由大法官选定的鉴定人石世豪、李念祖与翁秀琪陈述,每人各有20分钟时间;鉴定人陈述完毕后,声请人与内政部经审判长许可后,可询问鉴定人。
司法院指出,下午的辩论从2时开始,由声请人及内政部进行交互诘问与答辩,时间为2小时,接着再由大法官提出疑问,并给予最后补充陈述,预计在下午5时30分前辩论终结,大法官并须在2个月内作出解释。
司法院指出,声请人王炜博选定学者林明昕、刘静怡与律师尤伯祥担任诉讼代理人;社会秩序维护法的主管机关内政部则派出参事刘文仕代表,并选定学者陈清秀、蔡震荣与律师尤英夫担任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则由大法官选定学者石世豪、李念祖与翁秀琪出席。
今天辩论的4项争点为:1、社维法的相关规定,是在保护被跟追人的何种权益?是否属于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2、新闻媒体的新闻自由或工作权,是否因社维法规定受限?
3、社维法是否应依“被跟追人”或“跟追人”的身份,或跟追目的差异有所不同,以平衡新闻自由及被跟追人的权益?4、如果新闻媒体的采访行为,在一定条件下,不适用社维法的规定范围内,应如何界定“新闻媒体”及“新闻采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