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首次办护照 需办认身份

【新唐人2011年6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林绅旭台北23日电)外交部领事事务局长陈经铨今天表示,从7月1日开始,国人首次办护照,必须辨认身份,如果不能到领事事务局,也必须到户政事务所办理“人身辨认”后,才能委托办理。

陈经铨说,世界已有114个国家给予持中华民国护照者免签或落地签待遇,即将新增的免签证国家,还包括中东的以色列,因此护照的真伪就更形重要,亲办护照可以增加中华民国护照在国际间的公信力,同时也争取更多的国家给予免签。

他表示,最近有1个案例更凸显亲办护照的重要性,有1名大陆来台人士,冒用在台湾友人的中华民国身份证并利用代办方式,取得中华民国护照后随旅行团赴国外,结果第2天就跳机。

陈经铨说,台湾必须珍惜他国提供的免签证待遇,若一而再、再而三发生冒用护照事件,可能有些国家,就会取消对持中华民国护照免签证待遇。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