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林绅旭台北23日电)外交部领事事务局长陈经铨今天表示,7月1日起申办护照要亲自到领事事务局,如果不能到领事局,也必须到户政事务所辨认身份,后续发照才能委托办理。
陈经铨指出,14岁以下的民众欲取得护照,必须由三等亲以内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前往户籍所在的户政事务所进行人身辨认,不能跨县市;14岁以上的民众欲取得护照,必须先取得身份证。
他表示,外交部领事事务局除了位于台北市的办公室,在台中市、高雄市和花莲市也设有办公室,民众要申办护照可以就近前往,此外,为服务民众,每周三的下午5时到晚上8时,延长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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