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13日电)6年前以假车祸绑架地主林松吉并勒赎、撕票的男子陈春富,案件多次遭判死刑。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更五审,审酌陈犯后多次表达悔意,并曾喂食肉票,罪不致死,改判无期徒刑。
法院判决指出,林松吉生前因土地遭宜兰县政府征收,获得新台币1亿元的补偿金,陈春富得知后,民国94年1月14日下午,与同伙以制造假车祸的方式绑架林松吉,陈春富将林勒毙后,还持续打电话给被害人家属要求支付赎金。
判决指出,陈春富屡次向肉票家属更改交付赎金地点,甚至让被害人家属在垦丁国家公园外等待2天,打电话嘲弄对方“垦丁好不好玩”,事后取得300万元赎款。
案件缠讼多年,陈春富于历审多次遭判处死刑,案件再遭最高法院发回后,高院更五审合议庭审酌陈春富于更二审、更三及更五审时,均表悔悟,并审酌陈曾喂食肉票食物,认为他罪不致死,改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至于共犯余育铭遭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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