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16日讯】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检察院指控《南阳日报》原总编辑葛宏,涉嫌受贿出卖报刊头条,以及贪污,毁账等三项罪名。7月12日,镇平县法院开庭审理,葛宏否认指控,辩护律师认为证据效力不足,法院当日未作判决。
据《南方都市报》报导,镇平县检察院指控葛宏从1997年至2010年担任报社总编辑的13年里,接受南阳市县区中共宣传部官员的行贿,卖党报头条,每次受贿几百元到千元不等,累计金额约15万元。
葛宏还被控一条贪污罪,检方指控葛宏与该报社广告部负责人、该报其他负责人“私分”广告收入的提成,葛宏累计分得现金47.8万元。
而大陆媒体人对指控葛宏“卖头条”,似乎并不买账。大陆媒体评论员连岳发表意见称:“每次受贿几百、一千,包括酱牛肉,咸蛋等物品。按这个标准,全国党报的老总,抓个90%,应该不会有冤枉的吧?”
有网友直接表示,应该用这个标准去查党报–《人民日报》。
而葛宏的女儿,律师身份的葛音则表示要用实名微博公布真相。她在微博中写道:“这是个大冤案,我们会公布真相,请大家关注。”葛音的呼吁得到了大陆律师同行的支持。
随后,葛音在博文中以题目为《让您了解一个真实的“卖头条的总编”》,开始了网络博文连载。其中提到,全体报社300多名采编人员,曾自发组织签名按手印,联名阻止对葛宏的起诉。
《南阳日报》现任总编辑、副总编辑也在和律师交谈中,无奈的表示,广告提成问题实际是大陆报纸企业中的“痼疾”,“如果按照这个案子去查办媒体,办一家就得倒一家。”
法广文章指出,中共党报执行党政喉舌职能,为中共各级宣传部门服务,而承担市场风险的则是媒体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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