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8月29日讯】上个月,广西北海市发生四名律师和出庭作证的证人被警方抓捕,阻挠办案的事件,因此15年来,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改引起各界关注,大陆学者指出,中国刑诉法与律师法有很多地方规定不同,另外还有很多问题要解决,迫切需要修改。
据了解,2008年新律师法颁行后,包括会见、阅卷、不被监听等明文规定的权利难以得到落实。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刘玫指出,目前中国刑诉法有很多地方急需修改。
刘玫:“律师法已经生效两年了,而刑诉法跟它是在很多地方规定不一致,这两个法的实践当中这几年是很冲突,而且刚发生北海律师事件嘛,所以这也是急需要解决。
据了解,中国目前很少有证人出庭作证,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只是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证言进行宣读,致使审判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审查证据的功能。
刘玫: “这一回,要增加强制证人出庭的规定,还有不能强迫被告人,自己陈诉有罪,我们很多情况是执法的情况不是立法情况,但是起码从立法上先解决。”
此外,刘玫还建议将司法解释上升到刑诉法的规定,在一审程式中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刘玫: “另外未成年人诉讼程序,涉外程序,这次增加这部分规定。我们现在诉讼的案件压力非常大,所以简易程序的扩大,这次也要解决这个问题。”
广西北海市四名律师去年代理一起17岁少年谋杀案,为4名嫌疑人辩护,出庭作证的3个证人相继被抓。今年6月14日,律师杨在新和杨忠汉被抓,罗思方和梁武诚被监视居住。
新唐人记者熊斌 特约记者杨正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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