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团:家庭照顾假应比照公务员

【新唐人2011年9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2日电)全国产业总工会今天表示,家庭照顾假的立法本意,既然是要让劳工能够安心工作,应要全国一致,弭平公私部门劳工请假的不公平待遇。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昨天针对性别工作平等法的家庭照顾假开会研议,会后达成共识,资方愿给劳工有薪家庭照顾假,遇台风“停课不停班”、家中有12岁以下幼儿需照顾,且父母双方都是受雇者时可适用,修正案将尽快送立法院修法,最快可望明年能上路。

劳工团体全国产业总工会今天对此结论表达不满,全国产业总工会秘书长谢创智表示, 公务人员在台风天可依“天然灾害停止办公及上课作业办法”停止办公不用出勤也不会扣薪;这项办法第10条也规定,天灾导致高中以下停课时,“公教员工家有就读高级中等以下学校身心障碍子女或国民中学以下子女乏人照顾,其本人或配偶得有1人由服务机关、学校核实给予停止办公及上课期间,以照顾子女”,这些不算请假,完全不会动用公务员的有薪家庭照顾假。

谢创智认为,人命是等值的,但公私部门待遇却不平等,家庭照顾假的立法本意,既然要让劳工能安心工作应要全国一致,弭平公私部门劳工请假的不公平待遇。

谢创智表示,少子化已是国家社会面临的重大困境,有薪家庭照顾假对双薪核心家庭为主的现代社会是重要议题,台风天停课不停班只是其中非常小的一部分,“劳工要的是全面性的有薪家庭照顾假”。

谢创智说,因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资方一时停止生产,使劳工无法出勤给付劳动力及需照顾子女等情形,“均属不可归责于劳工的因素,不可扣薪”。他呼吁,修法应弭平公私部门不平等待遇,并修改“性别工作平等法”及“劳工请假规则”,比照公务员有5天有薪事假。

谢创智认为,对企业而言,适当给予家庭照顾假,让有需求的劳工能好好照顾家人、安心工作,可减低生产过程不良率与潜在职业危险,为企业带来的益处也难用成本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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