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6日电)公平会今天表示,群家公司预售“风和山林”建案,在文宣广告中,A、B栋1楼设公共设施,有虚伪不实、引人错误表示,处群家公司新台币180万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群家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文宣广告以平面配置参考图及立体情境示意图,皆呈现A、B栋1楼有会客大厅、交谊室、会议室、健身中心、砂浴池等公共设施,并且让消费者以为可以合法使用。
公平会说,根据宜兰县政府表示,风和山林建案的1楼公共设施,与使用执照核准图所刊载的停车空间使用用途不符合,并且经过勘查,皆已作为公共设施使用,已违反建筑法规。
公平会表示,广告描述公共设施情况,会影响消费者交易决定,一般消费者对广告内容,仅认知在购屋后可享有公共设施,并不知道公共建设违反建筑法规,要承受罚款、拆除的风险。所以广告与大众的认知已经有相当的差距,不能被消费者接受,依法处群家公司180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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