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档案】中断的音符 -上海交响乐团指挥陆洪恩之死

【新唐人2011年11月20日讯】【编者的话】陆洪恩,男,1919年出生,1943年毕业于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后出国深造。1950年回国,入上海交响乐团任定音鼓手,1954年起任乐团指挥,1966年5月28日因“反动言论”被逮捕。1968年4月27日,在林昭被杀害的前两天,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在人民广场召开公判大会,宣判陆洪恩死刑,立即执行。和陆洪恩同时被处决的还有柳友新等六名“十恶不赦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对这场集体屠杀,当时的上海电视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作了现场转播,《解放日报》等作了报道和评论(见附录),判决公告贴满大街小巷,是上海市轰动一时的大事。

陆洪恩出身在上海徐家汇的一个天主教家庭中,所以有“洪恩”之名。他的妻子胡国美,毕业于上海中西女中,任上海舞蹈学校的钢琴伴奏师。据说陆洪恩人极聪明,不但有音乐天才,也很有文采,写文章写得很好。这一定是事实。因为上海交响乐团是高水准的乐团,他应该是个优秀的音乐家。
  
1965年1月,陆洪恩和上海交响乐团的人一起到上海附近的奉贤县农村参加所谓“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此运动又被称作“四清运动”。在奉贤乡下,陆洪恩突然行为失常。他的同事把他绑到县医院打了一针,使他镇静下来,把他送回上海。
  
上海交响乐团派了一辆中型汽车车,该团中共支部书记陈彦龙、陆洪恩妻子的弟弟胡国安等五人一起陪陆洪恩到了上海精神病医院。上海精神病医院最好的医生和陆洪恩谈话并观察之后,诊断陆洪恩患“精神分裂症”。陆洪恩在上海精神病院住院两个多月,病情缓解很多,出院。他能回团上班,但不再担任指挥。
  
1966年春天,陆洪恩再度发病。他晚上不睡觉,总是怀疑有人迫害他。他给在北京的文化部副部长夏衍写上万字的长信诉苦,写后又撕掉。他的妻子胡国美告诉弟弟胡国安,要他帮助把陆洪恩再次送进精神病院。胡国安是上海外语学院的俄语教师。他立即给上海交响乐团打了电话,他得到的回答是:对陆洪恩,不要送医院,不用你管。
  
那时在上海交响乐团发生的事情是,陆洪恩在团里告诉别人赫鲁晓夫是正确的,团里开会和他辩论。赫鲁晓夫是斯大林死后的苏联共产党总书记,他在1956年开始揭露斯大林时代的残酷迫害并给受害者平反,于是他被毛泽东当作“修正主义”的头目抨击,并且在文革前夕遭到中共越来越凶狠的咒骂。陆洪恩是有精神病的人,在开会辩论时,在对峙的情况下,陆洪恩越说越激烈。陆洪恩为赫鲁晓夫说的好话,被当作“反革命言论”。结果,陆洪恩没有被送进精神病院,而是被当作“现行反革命”送进了公安局的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生活条件不好。陆洪恩得不到烟抽,而他是个吸烟很多的人。最不人道的是,陆洪恩从第一次入精神病院之后,一直服用有镇静作用的氯丙嗪,进看守所后被停了药,他的病就越来越严重。
  
据说,陆洪恩在关押中见到红色的东西就要砸毁,而那时候到处都是红色的标语、红色的毛泽东语录本等东西,红色被当作“革命”的象征。另外,据说他呼喊了“反动口号”,和毛泽东有关。具体喊了什么,不详。在文革中,大力追查所谓“反动言论”和“反动标语”“反动口号”等等,但是被“揭发”出来并且被用来定罪的这类材料,有一个特别的名称,叫作“防扩散材料”,都不予公布,也就是说,除了少数“专案组”的人以外,不准一般群众知道。不准“扩散”的目的之一是怕引起听众共鸣。但是,这些没有明确核实过的材料却可以被用来判处重刑甚至死刑。
  
陆洪恩被抓走一年后,在1967年被判处死刑。在上海市中心的“人民广场”开大会宣判了对陆洪恩的死刑判决。上海电视台还转播了宣判大会的现场实况。枪决他的布告贴在上海街头。和他一起被判死刑的人还有三四十个。
  
陆洪恩被判死刑的时候,陆洪恩的妻子的弟弟胡国安,在上海外语学院被对立派的群众组织抓去关起来,强迫他“交代”和陆洪恩的关系等等,试图抓到他在对待陆洪恩问题方面的“错误”,可以整他。只因胡国安一贯行事小心谨慎,总算在对待陆洪恩方面没有被抓住什么把柄,所以被关了两天后放了。
  
陆洪恩被枪决后,有公检法方面的代表到陆家通知陆洪恩的妻子胡国美,并向其索取打死陆洪恩所用的子弹费。
  
据传,对陆洪恩判死刑,张春桥,“四人帮”之一,当时的“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主任,说过:“陆洪恩不是精神病。他喊赫鲁晓夫万岁,为什么不喊毛主席万岁?陆洪恩是反革命。” 我们无法看到当时的会议记录,无法知道这里引用的这段话是否准确。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当时在上海判处死刑,一定经过张春桥和新建立的权力机关“上海市革命委员会”的最后批准。
  
上海“革命委员会”的负责人张春桥和姚文元,都曾是文化界的人,他们都应该是听过陆洪恩指挥的音乐或者至少知道他作为音乐指挥的名声的。当他们挥笔批准陆洪恩的死刑判决的时候,他们心里充斥的是“革命”的狂热还是残忍的快意!
  
在文革时代,陆洪恩不是仅有的例子,即在精神失常的情况下,说了当时会被当成“反革命罪”的话,被判重刑甚至被判死刑。对这样的人的判刑甚至枪毙,至少涉及了几个层面上的非法。
  
首先,他们精神失常和遭到残酷的“斗争”,包括殴打侮辱等等非人待遇有关。从当时一批“斗争对象”被活活打死的事实,可以知道那时的暴力程度有多么严重。在北京,在1966年夏天红卫兵运动掀起时有数千人被活活打死。 在上海,总的来说,被活活打死的人数没有北京多。上海在文革中被打死和被“斗争”后自杀的总人数,根据文革后的1984年上海对文革案件的复查,有11,510人。其中有一些人被活活打死,一些在饱受折磨和虐待后自杀,因此在各个局部,上海可能和北京一样残酷。在遭到残酷的“斗争”以后,他们未经法律审判程序就被关进监狱。在他们被关进监狱之后的生活环境,他们自己当然已经无法说出。和他们一起被关押但是活着出来的人后来说出了当时监狱里的殴打、恶劣的生活条件和心理折磨。而他们作为“死刑犯”,受到的虐待只可能更严重。这种通过“革命群众”之手或“专政机关”施行的暴力迫害是非法的和非人道的。
  
第二,他们当时的言论是在已经精神失常的情况下发出的。在一个正常的法治国家,对于精神病人,不仅他们的的言论,就是他们的行为,甚至类似暴力攻击和杀人这样的极端行为,都不能作为量刑和判罪的依据。因为精神病人在发病的时候,无法为他们的言论和行为负责。而只有专业医生有权作精神病鉴定。在正常的司法程序中,一个嫌疑犯,即使他没有精神病史,只要他的律师、辩护人或家属,提出他有精神病方面的问题,法庭都必须使他得到精神病专家的检查,获得专业医生的结论。对于有精神病史的嫌犯,法庭必须首先考虑这个因素。而陆洪恩一案非常明显,因为他因“精神分裂”住院治疗的经历,还是不久以前的事情,直至“案发”,他还在服用治疗精神病的药物,病历具在,无可怀疑,否认他的病情因素,不是因为不知道,而是知道了故意不承认。
  
第三,陆洪恩这样的人,虽然精神不正常,但是既没有杀人放火,也没有打架毁物,不对公众造成危害。定他们罪的“理由”,只是他们说过的一些话。既然当时的宪法上写有公民有“言论自由”,言论就不应该成为定罪的理由,更不能成为定死罪的理由。但是,文革时这类话当时被称作“恶毒攻击毛主席林副主席”,公安机关内部还将之简称为“恶攻”。“恶攻”是当时最大的罪之一。
  
什么叫“恶毒”,定义很模糊。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1967年1月13日联名发出的《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一般被简称为“公安六条”)第二条说“攻击诬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但是他们没有给出定义,什么样的言论是“攻击诬蔑”。不小心弄脏了毛或林的照片,开个玩笑,都可以成为“恶攻”。
  
另外,尽管这种“恶攻”言论可能并不是向公众作出的(陆洪恩在这方面是个特例,但是这是因为他精神不正常。),也没有任何录音或文字记录可作证据,只要有两个人揭发(这两个人可能受到了包括拷打在内的威胁或者利诱),就可以坐实。然后这种“恶攻”就可以成为重罪甚至死刑罪。如果作自我辩护,那就会当作“抗拒从严”的例子受到更残酷的处罚。“恶攻”罪名在文革中害了千千万万的人。这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酷法,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被认为理所当然。另外,各地都会有一些想通过“挖掘阶级敌人”来立功的人,拚命想找出这种“恶攻”的话和证据,来把一些人圈进“反革命”的范围。而被“恶攻”绳子套上脖颈的人,如果他们神志还清楚,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只有拚命声明自己没有这样说过或者想过这些话,却不能质疑这一定罪原则。直到1979年的春天,在北京的一次会议上,有专家指出,他们查找资料,发现希特勒时代的规定,是“侮辱元首者,拘留两星期”。文革时代,远未到“侮辱”程度,就可能被枪毙。人们听了才意识到文革的规则的残酷程度。
  
第四,确定对陆洪恩等人处以死刑,当时没有经过正常法律程序,其中重要的是辩护和上诉。如果允许辩护,即使可以把说赫鲁晓夫好话当作判“反革命罪”的根据,至少还可以请上海精神病医院的医生为他的病情出庭作证。另外,文革前判处死刑,被告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如果最高法院驳回,死刑才得以执行。文革中改变了这一制度,死刑批准权到了各省和直辖市,由各省和直辖市在文革中新建立的权力机构“革命委员会”批准死刑。根据毛泽东关于“革命委员会”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的理论,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三位一体,死刑由共产党党委会决定。在上海,1967年的“一月革命”后建立了“革命委员会”,接着就枪杀了陆洪恩,在1968年5月又枪毙了林昭(请读关于林昭的条目),还有很多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姓名的人。 有人记得,1969年10月为“庆祝国庆”,上海有六十多人被枪毙了。张志新(请读关于张志新的条目),是在1975年4月由中共辽宁省委常委会决定判处死刑枪毙的。毛泽东的侄子毛远新在其中起了最后决定的作用。
  
陆洪恩本来是一个在乐池里把美好的音乐带给人们的人。交响乐曾经通过他手中的指挥棒流向爱音乐的人们。他不幸患精神病,如能得到医疗,病情可能缓解甚至痊愈。但是,在1967年,在文革的第二个年头,他被杀死了。
  
虽经多方努力,笔者现在仍未查到陆洪恩被枪杀的日期。希望读者中有了解的人可以提供情况或者帮助查找有关档案记录。谢谢。

附录:1968年4月28日“解放日报”关于枪杀陆洪恩等人的报道全文

誓死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誓死捍卫无产阶级革命司令部

本市举行公判大会镇压现行反革命

革命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一致表示,一定要念念不忘阶级斗争,提高革命警惕性,充分发挥群众专政威力,狠狠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阴谋

本报讯为了誓死捍卫以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无产阶级司令部,誓死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上海市公检法领导机关昨天在本市文化革命广场召开“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坚决镇压现行反革命罪犯公判大会”,严厉判处了一批十恶不赦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会上,判处现行反革命罪犯柳友新,彭振邦,陈霖,尤咏仁,陆洪恩,杨望义,张鹏宏死刑,立即执行;同时判处其他三名现行反革命罪以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昨天,本市一万多名无产阶级派和革命群众,怀着对伟大领袖毛主席无限热爱,无限信仰,无限崇拜,无限忠诚的无产阶级感情,对一小撮阶级敌人充满了深仇大恨,参加了大会。革命群众齐声朗读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最新指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质上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广大革命人民群众和国民党反动派长期斗争的继续,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继续。”

参加大会的和会场外收看电视实况转播的革命群众,不断振臂高呼:“坚决镇压反革命!”“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万岁!”“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胜利万岁!”“誓死保卫毛主席!”“誓死保卫林副主席!”“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岁!万万岁!”

本市公检法领导机关负责人在会上讲了话。他在分析了当前大好形势后指出:阶级敌人决不会甘心于他们的失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越是接近全面胜利,阶级敌人越要作垂死挣扎。当前,一小撮阶级敌人公然跳出来,疯狂地进行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把矛头指向以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无产阶级司令部,恶毒地攻击、污蔑我们最最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和光芒四射的毛泽东思想,恶毒攻击、污蔑毛主席的最亲密的战友林副主席,是可忍,孰不可忍?!他说,对这一小撮阶级敌人,我们坚决对他们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他最后说,专政是群众的专政,专政机关的工作要同群众专政结合起来。广大革命群众充分发动起来了,布下天罗地网,筑起铜墙铁壁,一切阶级敌人都将无处藏身,他们的阴谋破坏活动必将被无产阶级的铁拳揍得头破血流。粉身碎骨。

会上,还有革命群众组织的代表发了言。他们对坚决镇压现行反革命罪犯公判大会表示坚决的支持,他们在发言中还一致表示:在这场政治大革命中,一定要念念不忘阶级斗争,念念不忘无产阶级专政,提高革命警惕性,充分发挥群众专政的威力,狠狠打击阶级敌人的阴谋破坏活动,誓死捍卫以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

大会宣判后,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柳友新等七名现行反革命分子当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这时场内外的革命群众长时间的高呼口号,无不拍手称快。

大会在《大海航行靠舵手》的歌声中结束。

文章来源:《华夏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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