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华盛顿2日专电)美国飞思卡尔半导体(Freescale Semiconductor)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告台湾联发科、捷联电子、瑞轩科技侵犯其积体电路和晶片组的专利权。
ITC指出,飞思卡尔半导体向ITC提出侵权诉讼,指控多家公司违反美国规范进口产品的关税法337条款,侵犯其某种积体电路、晶片组以及包括电视在内产品的专利权,要求ITC进行调查。
被告对象中包括台湾的联发科、捷联电子以及瑞轩科技。此案目前尚待调查中。
飞思卡尔原是摩托罗拉(Motorola)旗下的半导体部门,2003年自摩托罗拉体系脱离后就一直以通讯相关晶片的研发为主要业务。
如果ITC判定此案有违反337条款情事,将会发布补偿命令(remedial order),立即生效。除非美国贸易代表署在60天内以政策理由推翻此案,否则将成为定案。
一旦ITC判定联发科等公司违反337条款,最严重的情形就是发布禁止进口令,届时将禁止相关产品输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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