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难救援缺整合 纠正消防署

【新唐人2011年12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8日电)监察院调查发现,内政部消防署对于山难救援工作横向及纵向的整合能力不足,以致于难有效做好山难快速救援,今天通过纠正内政部消防署

多名山难罹难者家属7月曾赴监察院陈情指出,政府救难标准作业程序(SOP)根本是瘫痪,指挥搜救过程杂乱无章,救难机制应全面检讨。监委黄煌雄受理陈情并自动调查。监察院今天通过黄煌雄提案、纠正内政部消防署。

纠正案文指出,内政部消防署是统一协调指挥、监督全国消防机关,执行消防及灾害防救任务的主政单位,但消防署对山难救援工作横向及纵向的整合能力不足,未能积极协调指挥统筹,有疏失。

纠正案文表示,目前全国山地义警共有1744人,另外,民间搜救团体既有山难救灾热诚,更有山难救灾能力,却由于横向整合不足,常有使不上力的感叹。

纠正案文表示,消防署长期忽略山难救援的特殊性,而本身山难救援能力,也有不足;消防署组长吴俊莹接受监院约询时坦称“我作为消防署灾害抢救组组长,在办公室打领带,也没有实际到现场爬过山,…在山难救灾确有需精进的地方”。

另外,纠正案文指出,消防署所属特种搜救队各分队驻地有效救灾人力,目前第一线有66人,其中,北部分队14人、中部分队19人、南部分队16人、东部分队9人,且花莲驻地现有人数仅8人,有效救灾人力偏低;消防署救援工具不足,难以胜任山难救援任务。

纠正案文指出,消防署拟订“特种搜救队5年中程计划”(草案),计划以5年为期,分年晋用至261人力;分区(北、中、南、东)建置特种搜救中队,以填补人力及工具不足,应该尽速核定,分期实施,以有效达到山难快速救援目标。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