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10日讯】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人权小组主席史密斯12月8日,正式向国会提出2011年全球网络自由法案,旨在阻止美国企业与专制政府合作、把互联网变成监视和控制工具。
美国国会议员Chris Smith:“这部分内容不仅将阻止这些产品被卖给专制政府,而且将竖立一个重要的美国外交政策立场,让国外异议人士知道我们站在他们一边,以及美国公司没有从这种压制中谋利。”
史密斯议员在2006年首次提出全球网络自由法案。这次更新的法案中,增加了有关企业透明度和出口控制的内容,要求在美上市公司提供他们是如何采取措施、履行维护人权职责的,并限制美国公司出口用于网络监控的软、硬件。
美国国会议员Chris Smith:“这至少会让美国的股票持有人知道,这些公司到底在干什么。要知道,现在什么资讯也没有,完全是内部的,封闭的。”
法案针对所有在美上市公司,因此百度、搜狐、新浪等中国公司也包括在内。
出席国会听证的专家表示,相对很多传统行业,互联网公司对人权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她们还列举了一些公司为规避其人权责任常用的借口,如无法控制外国政府不当使用其产品。
人权第一总裁Elisa Massimino:“当然有很多因素公司乃至美国政府都无法控制,但这并不表示我们不能大幅改善公司行为。”
新唐人记者王凯迪美国首都华盛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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