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通过临时宪法

【新唐人2011年12月11日讯】(中央社突尼斯11日法新电)突尼斯革命后首次大选已过了1个半月,制宪议会今天通过临时宪法,让此一北非国家得以展开筹组新政府事宜。

由217位代表组成的制宪议会一一批准临时宪法26项条款,让国家机构重回正轨,再表决整份基本法。

经过5天激烈争辩,议会以141票赞成、37票反对和39票弃权通过临时宪法。制宪议会开会期间,数以百计民众在国会大厦外和平示威,要求“自由与尊严”。

制宪议会主席雅法(Mustapha Ben Jaafar)说:“这是历史性的一刻,值得纪念的夜晚,新突尼斯的滥觞。”投票结果出炉后,议会代表齐声高唱国歌,98名伊斯兰复兴运动党(Islamist Ennahda)代表彼此道贺。

雅法说:“突尼斯人民勇敢起义,我才有幸领导聚集全国最优秀人士的制宪议会,对此我感到十分荣幸。”

雅法表示开放参选总统,并宣布明天下午将选出新任国家元首。(译者:中央社乐羽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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