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太吵 美传委会管定了

【新唐人2011年12月14日讯】(中央社华盛顿13日路透电)美国去年通过“降低商业广告音量法”(CALM Act),联邦传播委员会(FCC)今天通过执法规范,对音量太吵的电视广告采严厉措施。

FCC表示,几乎从商业电台成立以来,就一直收到广告音量太高的投诉。

FCC投票一致通过,要求电视台、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业者,确保广告平均音量不超过所播放节目的平均音量。

FCC委员麦道威(Robert McDowell)在委员会公开会议中表示,诸如OxiClean去渍粉、ShamWow吸水巾和HeadOn止痛剂的广告“将从此改观”。

另一委员柯里本(Mignon Clyburn)进一步表示,新法规将使“造成高度不安、愤怒,甚至让爆米花爆开的吓人高分贝音量”消声匿迹。

联邦众议员伊苏(Anna Eshoo)草拟的降低商业广告音量法,于去年12月通过并签署成为正式法律,其执行法规在今天获得通过。

FCC新规将于明年12月13日生效,电视台业者有1年时间做出调整。(译者:中央社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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