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2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0日电)亲民党总统候选人宋楚瑜大台中竞选总部总干事陈薰珠去年与宋姓女子发生车祸,宋的丈夫林男到场处理,双方引发口角,林男对陈薰珠言词辱骂,台中地院判处林男赔新台币6万元。
陈薰珠今天表示,她目前专心辅选,对此事不愿多谈,并尊重法院判决。
判决书指出,陈薰珠去年2月在台中市区驾车与骑机车的宋姓女子发生车祸,宋的丈夫林姓男子到场处理,双方引发口角争执,林男当着围观民众面前,以三字经等不雅言词辱骂陈薰珠。
陈薰珠以林男妨害名誉,提起请求损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林男赔偿400万元精神抚慰金。
林男否认公然侮辱,抗辩指称,处理车祸过程中,因不满陈薰珠现场的言行态度,愤而发生口角争执。
法官审酌车祸发生缘由与经过、加害程度与双方经济状况等关系,判处林男赔偿6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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