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捺指纹限东南亚外劳

【新唐人2011年12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曾依璇台北29日电)外交部今天原宣布,明年初起,东南亚外籍劳工及外籍配偶申请台湾长期居留证时需捺指纹,但晚间发布新闻稿更正,经与相关机关研议,决定对象仅限外劳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长陈经铨上午于例行记者会表示,基于国家安全理由,明年首季起,越南、泰国、印尼及菲律宾的外配、劳工及学生申办中华民国长期居留证时,需在外馆捺指纹;但中午更正,学生不在此列,对象仅包括外配及外劳

然而,外交部晚间发布新闻稿再度更正,表示仅针对东南亚来台外劳申请签证时采撷指纹。

外交部表示,为防止部分东南亚地区人士假藉名义来台非法打工,原规划自明年首季起,针对东南亚外劳及外配申请来台居留签证时要求采撷指纹,以利查核申请人有无违规情事,但经与相关机关研议,决定以外劳为对象,不包括外配。

至于为何有此变化?陈经铨受访时表示,目前外劳入境后,本就需到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服务站报到、按指纹,因此有建置资料,若有人期满回国或遭遣返,却以别的身份再度申请来台,在外馆捺指纹时就可比对出来。

陈经铨说,由于外配部分目前没有建置资料,即使在外馆捺了指纹,入境台湾后也无从比对,因此排除在适用对象外,也没有纳入适用的既定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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