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官方签航约 极具意义

【新唐人2011年12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特稿)台湾和香港于30日签署新航约,最为外界瞩目的是,这次签署一改过去的民间性质,而由官方代表签定,规格提升,极具意义。

30日中午,行政院大陆委员会香港事务局局长朱曦和香港驻台湾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主任梁志仁,分别代表台港当局签署了“香港与台湾间航空运输协议”。

签署仪式在香港天际万豪酒店进行,协议即时生效。

这次签署仪式不对外公开,而香港当局事后公布,协议是以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和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的名义签定。

目前朱曦是策进会董事,梁志仁则为协进会理事。

尽管香港当局低调应对梁志仁的官方身份,但梁志仁和朱曦的官职是不容置疑的事。因此,此间分析家认为,这次航约的签署模式和规格,是一次突破。

由于政治因素,过去台港当局都是委托两地的航空公司或业者组织签署航约,而也由于港方一直坚持由民间业者代为签署,以致台港航约曾延签。因此,这次港方同意由双方具官方身份的代表签署协议,是台港航约签署模式和规格的一大突破。

即使协议是以台港“策进会”、“协进会”名义签署,相对于过去由民间业者签定,也极具意义和突破性。

事实上,众所周知,台港“策进会”和“协进会”是两地的“白手套”,成员不乏两地高层官员,且直接指导运作。

譬如,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就是协进会的荣誉主席。

航空业者指出,一般而言,国际航约的签署阶层有3种,一是双方的民航当局签署,二是代表官方的民间机构(半官方机构)签署,三是授权航空公司签署。

过去台港航约的签署,就是授权航空公司或民间机构签署,而诚如朱曦表示,这种签署模式是少见的。因此,这次签署模式显然已超越民间层次,位阶提升。

也有分析家指出,台港航约签署规格提升,不但在政治上特具意义,实务上也带来好处。

据分析,过去的经验是,台港当局授权民间业者代为签署时,往往使协商过程反而更复杂,影响到谈判。

现在两地改变签署模式,提升到由具官方身份的机构处理,更可以从整体出发看待问题,平衡业者间的利益。

所以,有分析家说,尽管香港当局低调应对官方签署的问题,但从国际航约签署的惯例看,这是台港航约签署的一次历史性突破,之所以如此,相信是两岸关系和台港关系改善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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