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状告四川省人民政府法人: 蒋巨峰

【新唐人2012年1月18日讯】海外各界媒体,本人姜成芬,在中共政权的压迫下,依法维权如同登天,中国的天下一片乌黑。在此本人请求海外媒体给本人一个申诉平台,揭发中共的黑幕,并通过海外媒体向中国高层发出呐喊:还我人权!

行政书

控告人:姜成芬 女 生于1973年5月28日生。 户籍所在地 四川汉源县小堡乡丁家二组 身份证513124197305285264

被控告人:四川省人民政府法人: 蒋巨峰

控告请求事项:

一 还受害访民法律赋予的平等人权待遇。
二 赔偿受害人精神损失费、侵权损害、经济赔偿、人身伤害等一切费用,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事实和理由:

控告人于1996与1999年生了一子一女,为子女户口落户而遭遇各种不公待遇。之后,不幸的事件又接踵而来:控告人在大渡河右岸2余亩耕地及荒山、林地遭政府抢占。大渡河左岸承包田3余亩遭政府抢占。。2006年11月8日大渡河左岸油菜田2分、蒜苗4分、62包辣椒种青幼苗遭官商故意损毁。大渡河左岸137亩承包田的经营权被剥夺。因上述问题控告人向政府讨说法,在2006年12月2日遭官商殴打昏死。2007年1月9日遭公安枉法逮捕、毒打昏死(关押、动用专政工具——脚镣、手铐),在关押与释放中,当地政府职能机关没有给任何理由,也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为此,父亲丁永姜遭活活气死。2007年7月25日11岁儿子无端遭车祸。2007年8月14日,控告人在市政府遭枪弹威胁。5.12地震特定款物遭克扣。向公安请求受理依法保护16余亩花生、豌豆、玉米遭故意损毁遭到拒绝,并被殴打。向省公安厅投诉的信件遭拆毁,原件不知去向。

为此,控告人向上级反映情况:2009年11月6日六间住房遭政府夷为平地再次被抢为其有. 2010年5月1日在 北京上访维权遭驻京办绑架、关押黑监狱9天。2010年9月20日在北京遭绑架、关押流动黑监狱12天。2010年10月20日在北京遭官、警绑架、关押流动红、黑监狱25天。其中带脚镣、饿饭4天,当月12日杀人灭口未遂,释放时不给法律文书。2011年1月8日在北京 遭绑架驻京办绑架、关押黑监狱、关押期间遭抢劫、毒打其昏死1天两夜后继续关押看守所实际13天。2011年3月19日遭驻京办绑架关押在汉源县黎都大酒店7天。

控告人因5.12救灾物、款,子女户口入户,公民基本权利被剥夺等数个案件逐级上访到北京。上访对蒋的政治前途有所影响,蒋怀恨在心。因此,在北京上访的姜成芬遭蒋痛下毒手绑架、抢劫、毁灭证据、毒打至姜昏死1天两夜等。六次绑架回汉源 三次关押,强戴脚镣,饿饭4天,便大做文章,不断制造冤假错案 扬言养50个黑打手 布下天罗地网对我一家生杀予夺,我母子死里逃生 现在我一家危机四伏。

2011年1月9日傍晚我在睡觉突然间4个年龄不等黑打手进入关押我的黑监狱要我走口头说:“姜成芬 地方领导安排我们处理你的问题”听他们生硬的口气,我要求看他们的工作证、执行证、身份证。其中一个说:“要看是吧?抬出去我脱光了给你看……话音刚落口”四个人掀开棉被用暴力抓住四肢抬起就走 我喊救命 其中一个男青年20多岁 用毛巾捂住我嘴 不准喊 刚出电闸门,其中一个说:“领导喊打死了,他来负责”一边拳打脚踢把我扔进早停在内江大厦院坝的车上,用一根约长50厘米直径4厘米木棍乱打我的头部、双臂把我打到昏死1天两夜,抢走我的手机证据与部分上访依据。昏迷之间不知他们又对我做了什么!2011年1月11日清晨醒来时在市荣派出所躺着,也不知怎么回到了市荣派出所被市荣派出所郝自力关进汉源看守所10天,定罪“非访”,也不给法律文书。他们的所作所为对我不是行决而是对我的政治生命判处死刑、对我灵魂判处无期徒刑!

哪天只要我死于非命就是策划的追杀灭口案。本人在此请求社会各界,海外媒体关注,本人在此深表感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13号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章 第9、10条。根据宪法第41条与国家信访条例及国家信访公证三个原则:一、加强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二、畅通信访渠道。三、依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由于各级相关部门没按国家法律与中央出台的政策处理问题

各部门层层部门包庇,让蒋钻法律空子,蒋借种种权利无孔不入、无所不通,禁止我上访维权,是他挑拨人民群众的关系,是他害我们啼饥号寒,是他迫害访民成为新一代关押对象。

作为他们是国家公务、执政、执法员、也是共产党员!我向党中央控告维权不存在任何过错 。

由于上诉原因,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蒋巨峰有滥用职权、玩物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控告人在此提起控告,请求国家领导、国家纪检委依法追究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蒋巨峰的相关法律责任,支持控告人的控告请求!

此致

控告人:姜成芬

日期: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