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购房者滥用澳洲房屋补助计划

【新唐人2012年2月13日讯】目前外国房地产投资客正被一些虚假承诺诱骗来到墨尔本房地产市场。

据澳洲新闻报社房产报导,有消息指出,澳洲政府提供的新房购买补贴已出现滥用的情况,甚至持澳洲永久居民的马来西亚买双亲买房也可能会获得补贴。联邦反对党(The Federal Opposition)呼吁打击这些潜在的欺骗行为。

马来西亚报纸“新海峡时报”(New Straits Times)的一个广告说,位于墨尔本北部华特斯(Whittlesea)豪华的房屋,正在吉隆坡(Kuala Lumpur)独家销售,并强调说,快者可得1.3万澳元的澳洲政府补贴。

澳洲政府的1.3万澳元首次置业奖金(First Home Bonus)以及 7000澳元的首次置业者补助(First Home Owner Grant),维省的澳洲公民和永久居民都可获得。

墨尔本的劳埃•梅里迪安法律机构(Lloyd Meridian Legal)的律师卡瑞斯玛(Monica Quaresima)表示,一些在国外的父母通常会购买房产作为礼物送给生活在澳洲的孩子。她说,这些父母如果想在澳洲购买房产,而他们的子女也刚好居住 在这里,他们通常会用孩子的名字来购买房屋,送给他们。但她强调,大部分这种人在申请政府补贴时通常会因为许多原因而不符合资格。

尽管如此,这种广告专门针对的就是这些投资者,还为这些投资者开办了一个“外国投资者需要知道什么”的研讨会。

根据澳洲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在澳可买新房,但不能申请澳洲政府补助。

反对党政府反浪费发言人布里格斯(Jamie Briggs)表示,政府必须确保该补贴计划不被滥用。布里格斯先生称,这项补助计划用的是澳洲纳税人的钱,目的是造福于澳洲居民,因此政府必须密切关注,确保不被滥用。

不良作用筹划组织(Planning Backlash)召集人德罗斯特(Mary Drost)表示,外国购房者在钻澳法律漏洞。德罗斯特女士说:“我敢肯定政府刚开始实施该补助计划是试图帮助澳洲的年轻人购置房产。”

不过国家税务局(State Revenue Office)发言人乔伊斯(Darren Joyce)表示,要得到该补助金必需满足严格的要求。购买者必须在12个月内搬进所购买的房屋,必须以此房屋作为主要居所,并且连续住满半年以上。

联邦房屋部长(Minister for Housing)麦克莱兰得(Robert McClelland)表示,如果申请补贴的人能证明他们是澳洲永久居民,并符合所有标准,他们就有资格获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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