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6日电)考试院院会今天审议通过公务人员考试法等修正草案,将来公务员高考一级报考资格,除了须博士毕业,还要有3年优良工作经历;录取者将以简任第10职等任用,起薪将增万余元。
现行公务员高考一级报名资格仅规定要博士毕业,并未限制工作经验,考试院新修正草案,除了博士毕业,也增订“任专攻学科有关工作3年以上,成绩优良,有证明文件者”,得应高考一级;考试院通过的修正草案,近期将函送立法院审议。
考试院考选部考选规划司长黄庆章说,有实务经验对工作较有帮助,“不希望学校出来就考上、担任公务员”,3年工作经验不难,现在很多报考高考一级的考生都已经在研究单位、私人企业等机关工作。
虽然限缩报考资格,考试院也同时通过公务人员任用法及俸给法修正草案,明订未来高考一级及格者,给予取得简任第10职等任用资格。
黄庆章指出,现行高考一级是取得荐任9职等,起薪约新台币5.8万元,若未来能以简任第10职等任用,起薪约6.9万元。
考选部表示,高考一级是现行公务人员等级最高的初任考试,不过,现行及格人员只能取得荐任9职等任用资格,须任职5年并经简任升官等训练合格、或简任升官等考试及格,才能取得简任第10职等任用资格,很难吸引博士级人才报考。
黄庆章说,高考一级从民国85年举办迄今,15次考试仅提报42名缺额,录取27名;去年有169人报考高考一级,报名人数已经超越过去14年所有的报名人数总和,但去年169名博士生竞逐,最后也只录取4人。
黄庆章指出,开缺少、报考人数少、薪水又不高,很难吸引优秀博士投入公职,考选部希望透过应考资格修正,找到优秀人才,用人单位届时也应该比较愿意开出职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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