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小钱杀人烧下体 街友判无期

【新唐人2012年2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3日电)杨姓街友因不满另名蔡姓街友欠新台币500元,竟与2名友人指使多名青少年将蔡殴打致死,还点火烧被害人下体。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审判杨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杨的郭姓、朱姓友人更一审则被判刑10年、11年;其他涉案青少年则由少年法庭审理。

根据法院判决书,杨男与蔡男均是在新北市板桥区溪北公园、图书馆等处居留的街友。杨男不满蔡积欠500元,又不准他睡在图书馆走廊,还时常辱骂他,于民国99年5月间伙同2名友人及多名青少年在图书馆外殴打蔡男。

被告等人不但打断被害人肋骨、头皮掀起,还拿打火机要烧被害人下体,法官认为3名被告恶性重大,将他们分别判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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