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商告侵权 华硕宏达电列名

【新唐人2012年3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华盛顿14日专电)专利授权公司Pragmatus AV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控告台湾的华硕电脑公司、宏达电侵犯它包括手机及平板电脑在内的产品专利。

ITC指出,Pragmatus AV向ITC提出侵权诉讼,指控多家公司违反美国规范进口产品的关税法337条款,侵犯包括手机及平板电脑在内的消费性电子产品专利权,要求ITC进行调查。

被告对象包括台湾的华硕电脑公司及其在美国的子公司ASUS Computer International Inc.、宏达电及其在美国的子公司HTC America, Inc.、三星电子、乐金电子在美国的子公司LG Electronics USA Inc.等。

此案目前尚在调查。如果ITC判定确有违反337条款,将会发布补偿命令(remedial order),并且立即生效。除非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在60天内以政策理由推翻此案,否则将成为定案。

一旦ITC判定华硕电脑、宏达电等公司违反337条款,最严重的情形就是发布禁止进口令,届时将禁止相关产品输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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