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15日讯】中共人大昨天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明文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罪”者,公安机关可以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将嫌疑人监视居住。修法备受质疑,今天台湾立委也担心,此举将导致“秘密逮捕合法化”,台商、台眷在大陆的人身财产安全难保。
中共修定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可以把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罪”者,拘押半年,无需通知家属。台湾立委担心,定义模糊,无限上纲,陷人入罪。
台联党团总召许忠信:“中国这次刑事诉讼法,允许这种违法羁押和搜索,甚至在私人监禁,这都是非常可虑的一种事情。陆委会责无旁贷,必须对台商做一些政令改变的宣导,以免我们台商动不动就触法。”
立委担心,百万台商和台眷的人身安全,其实中国网民与学者,对于刑诉法也恶评如潮。
民进党团副干事长黄伟哲:“中国大陆常常是说一套,做一套,日前习近平副主席,在美国访问的时候,还承认说,中国人权有亟待改善的地方,结果想不到这次人大却通过更严峻,对人权更没有保障的。连一个表面上的刑诉法保障都不愿意给,我觉得这实在是,坦白讲这非常遗憾。”
刑诉法修定后,外商遭秘密拘捕机会大增,更不能被24小时通报,羁押时间长达半年。台湾陆委会回应,会纳入投保协商讨论 。
新唐人亚太电视阜东、陈真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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