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都更应有地主同意书

【新唐人2012年3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29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段宜康今天说,将在这会期内尽快提出都市更新条例修法草案。从这次发生的文林苑事件看出,都更应补一个程序,都更实施者应取得都更单元内地主同意书。

段宜康下午在脸书(facebook)发布讯息,表示“会以最快速度提‘都更条例’修正案”。

段宜康接受采访时表示,办理都更要开公听会,如有不同意见要提出,但假设住户收到开会通知,而没有表达意见,可以视为已经同意吗?因此,如果都更实施者必须要取得住户同意书,就不会有这样的争议,所以程序上要处理。

针对都市更新条例规定,双方谈不拢时,地方主管机关有代为拆除或迁移的义务等条文,段宜康表示,这些也会讨论。

他说,会尽快在这会期内提出修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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