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法院判Google广告误导

【新唐人2012年4月3日讯】(中央社台北3日电)根据澳洲上诉法院今天裁定,全球网路搜寻引擎龙头Google公司将付费广告纳入搜寻结果的方式误导澳洲消费者。

雪梨联邦上诉法院推翻下级法院裁定Google无不当行为的判决,谕令Google拟定管理协定,以防重蹈覆辙。

澳洲竞争暨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在2007年指控Google搜寻结果中出现付费广告连结,违反澳洲商业行为法(Trade Practices Act)。Google则表示,该公司一向以广告应该使广告主和使用者受益为指导原则。(译者:中央社陈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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