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性奴罪引发更多争议

【新唐人2012年4月13日讯】澳洲基督徒游说团体(Australian Christian Lobby)认为,澳洲的第一宗性奴罪凸显性交易带来的危害。

据澳新社消息,现年45岁的娜塔库姆(Watcharaporn Nantahkhum)因拥有一名性奴,周三在首都行政区法庭被判有罪。下月她将被判刑,并面临25年监禁。

此性奴案受害者、一名未被透露姓名的泰国妇女,因需偿还4.3万澳元的债务,而自愿来澳洲从事性交易。首都行政区最高法庭获悉她在4个月时间内为720名男子提供性服务。

基督徒游说团体常务董事沃勒斯(Jim Wallace)认为,这些男子也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在周四的一项声明中质问道:“难道这些人在购买性服务时没有怀疑这名女子的处境吗?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罪吗?”

基督徒游说团体希望澳洲能采纳瑞典的做法:嫖娼者应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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