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游行 反对网路23条

【新唐人2012年4月29日讯】(中央社台北29日电)数百位香港市民今天上街游行,要求港府在“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中,免除二次创作的刑责或干脆撤回草案。

香港明报网报导,这项游行由香港新民主同盟发起,约300多人参与。

参加游行的人士由金钟港铁站前往添马公园,把寓意“网路23条”的道具猪肉刀撕毁,再游行至香港政府总部,递交请愿信。

游行发起人新民主同盟的范国威表示,支持在议会内外抗争,包括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陈伟业之前提出近千项修订,以示不满。

游行人士表示,担心这项条例通过后,在社交网站如脸书(Facebook)转载图片或超链接都会触犯刑法。

也有音乐创作者认为,草案给警方选择性执法空间,让创作者杯弓蛇影,扼杀创作空间。

报导引述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谈话表示,促请建制派的议员支持她的意见,豁免二次创作的刑责。

“网路23条”是一个象征性的名词,意指香港政府拟修订部分法规,加强对网路的管理。

之所以使用“23条”字样,是因为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等行为,被港人视为大陆当局将借此箝制香港自由。

香港政府于去年向立法会提交“版权(修订)条例草案”,限制网上未经授权传送任何版权作品,例如非原版权所有人在Facebook上传未经授权的YouTube影片,或改动图片或歌曲嘲笑他人,可能就侵权。这项修订将于今年5月9日,在立法会二读辩论。

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表示,网友透过社交网站分享或超链接,不会招致刑责;草案也没有把下载活动刑事化。

但香港网民普遍反对这项修订,认为言论自由将因而大为减低,甚至会被港府以言入罪。

报导说,参加游行的代表指出,港府官员有关网上二次创作不属侵权的说法是“混淆视听”,他担心新法条会压缩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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