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5日电)前台北看守所管理员田姓男子,涉嫌向贩毒遭判刑的李姓收容人佯称可协助关说,诈取新台币27万元;台湾高等法院日前依诈欺罪判田男1年6月徒刑。
根据高院判决书指出,李姓男子在民国96年间因贩卖第二级毒品,遭法院判决有罪;当时50岁的田男得知案子尚未定谳,自行找上门,向李诓称可帮忙介绍律师协助关说。
判决书表示,田男开价从百万元起跳,还提出多种计价方案;他指出,若将“贩卖毒品罪”改判为“转让毒品罪”需300万元;改判“意图贩卖而持有毒品罪”则要150万元;出50万元则能获交保。
李男听了心动,之后委由胞姊陆续交付现金27万元给田男的妻子;等李男与辩护律师见面、询问“案件进度”时,却遭律师严正否认,才戳破美梦。
检警侦办期间,与李男同舍房的柯姓收容人证称,曾亲耳听见田男佯称可帮忙关说,他当时还提醒李男胞姊小心受骗。
法院一审认为,田男身为公务员竟当司法黄牛,诈骗被害人,破坏司法威信、情节非轻,依诈欺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2个月。
高院合议庭认为,李男图谋以关说方式或轻判或交保,动机也值责难;审酌田男利用收容人忧心遭重判的心理,诱骗收容人花费钜资以求交保或轻判,恶性重大,又犯案时身份是公务人员应加重其刑,依诈欺罪判他1年6月徒刑,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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