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29日讯】引起全美关注的奥巴马医保法周四终于等到了判决。美国最高法院认定,这项受争议的法案并没有违反宪法。这一重要裁决被看成是奥巴马的一项重大胜利。
美国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数维持了奥巴马医保法案的关键内容,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和立场更偏向自由派的大法官们站到了一起,而被认为是保守派的4名大法官投了反对票。奥巴马称赞这一裁决是全体美国人的一大胜利。
在2010年初通过的这项医保法,目的是解决医疗成本不断增加和买保险难的问题。法案中有关于“个人强制保险”(individual mandate)的条款,要求每个美国公民都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否则会受到经济处罚。反对者说,这一条款超越了宪法规定。有26个州已经对医保法提出了法律诉讼,说不能强迫个人购买他们不想要或不需要的保险。
但奥巴马政府争辩说,“个人强制保险”符合宪法,因为所有美国人在其一生的某个时刻都需要医疗照顾,人们参与医疗保健市场并非出于个人选择。
医保法也遭到很多共和党议员的批评,说法案在政治上伸手太长,而且把沉重的负担强加给工商界。
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罗姆尼在最高法院做出裁决后,再次批评这一法案。
“奥巴马的医保法案把对美国民众的税收增加了5千亿美元,把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削减了约5千亿美元。即使有这些削减和增税,医保法也会增加数万亿美元的赤字和国债,并把这些责任推到未来几代人身上。
他誓言,一旦今年11月当选,就要推翻奥巴马的医保法。
但奥巴马否认这一法案是向美国民众强行征税,并誓言要继续实施并改进这一法案。
新唐人记者 韦青一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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