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14日讯】通过“苏报案”的审理,《苏报》的反清革命思想为众多媒体热议,租界很快成为革命舆论的大本营,习惯于屠杀言者的清政府从此再也不能为所欲为、大施淫威了。
被称为晚清第一文字狱的“苏报案”,当年曾在上海租界内会审七次。在清政府设立的最基层的法庭上,一向“文网高悬、草菅人命”的清政府既要当主审,又要当原告,还要看观审的洋人之脸色行事。被告则是手无寸铁却怀抱狂热理想的文弱书生。原、被告双方各请西洋律师,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较量。与此同时,清政府与租界当局、租界当局与租界舆论之间的较量也在法庭之外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而租界外的中国知识界,情感更是复杂:既为列强粗暴践踏中国司法主权而愤慨,又为满清政府首次折戟文字狱而欢欣。
这其中究竟隐藏着哪些奇谲故事呢?
一
鸦片战争后,中国从一个独立的封建主权国家,蜕变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845年,英美法三国要挟清政府签订了《上海租地章程》,在今天外滩一带租地130亩构建定居点。为了便于管理,列强又在租界内设立了管理机构“工部局”,由三国领事轮值掌控。工部局下还组建了“巡捕房”,攫取了针对租界内所有民众的司法管辖权。
1868年,租界当局又与清政府协商,成立了一个专门负责断案的机构—会审公廨。这个机构名义上由清廷派员主持,但按照双方拟定的章程,列强拥有观审权。说是观审,实际上是操纵。这样一来,主持会审的清廷官员就成了摆设和木偶,清政府也完全丧失了司法及审判的主动权。
“苏报案”,就发生在这样一种国家主权尽丧的历史大背景中。
1896年6月,《苏报》诞生于上海英租界。创办人胡璋是个画家,他用自己日籍夫人的名义注册,挂着日商的牌子,投身于十里洋场的报业竞争潮流中。胡璋企图用小道消息、黄色新闻来吸引读者,可惜此种风格的小报在上海多如牛毛,《苏报》也逐渐沦入了“营业不利、难以为继”的境地,最后胡璋不得不将它卖给了因罢官而闲居沪上、想靠清议救国的陈范。正是在陈范手中,《苏报》异军突起,成为上海五大日报之一,并于1903年的夏天达到了发展的巅峰。
陈范曾任江西铅山县令,因为对地方教案“处理不当”而被免官。他亲眼目睹了清朝官场的黑暗、戊戌变法的失败,因此非常希望通过办报来呼吁国民救国图强。因此新版《苏报》一经推出,就以其“针砭时弊、力主改革”的办刊风格赢得了知识界的青睐。梁启超称赞说:“屹立于惊涛骇浪、恶毒迷雾之中。难矣,诚可贵矣!”
陈范并没有满足于已有的成绩。1903年5月27日,他毅然聘请爱国学生章士钊担任《苏报》主笔。年少气盛的章士钊以初生牛犊的猛劲,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对《苏报》进行了大胆革新。6月1日,《苏报》宣布“本报大改良”,同时刊出章太炎的文章《康有为》,提出“革命如铁案之不可移”。6月2日,将报道“学界风潮”的栏目移到头版头条。6月9日,重磅推出少年邹容创作的以反满为核心的《革命军》,称之为“国民教育第一教科书”。6月20日,发表章太炎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在该文中,章太炎直呼光绪皇帝的名字,并称他是“未辨菽麦”的小丑,号召“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6月22日,更是刊出《杀人主义》一文,狂歌“杀尽胡儿才罢手”、“借君颈血,购我文明,不斩楼兰死不休,壮哉杀人”之类惊世骇俗的词句。
一石激起千层浪,从1903年5月至6月,短短一个月间,《苏报》的发行量迅速飙升,仅发行点就增加了几十处,令老牌大报《申报》都黯然失色。其字里行间洋溢着的民族激情和仇满思想,令清廷心惊肉跳、雷霆震怒。于是,清政府正式开始酝酿—如何给予《苏报》毁灭性打击。而一向以强硬面目示人的湖广总督端方,也以八旗子弟固有的傲慢,连番致电两江总督魏光焘,责问魏为何放任治下出现如此大逆不道的言论。6月24日,魏光焘回电端方,称已要求租界工部局查禁《苏报》,缉拿乱党。
1903年6月29日,工部局发出了逮捕章太炎)、邹容等七人(人员名单由清方提供)的拘票。章太炎提前接到了避祸通知,可他对逃跑嗤之以鼻,决意要学谭嗣同。6月30日,当巡捕冲进办公室时,章太炎端坐在那里,指着自己的鼻子说:“余皆没有,章炳麟是我!”
而邹容则躲到一个外国传教士那里,静观时变。已先入狱的章太炎通过公开信的形式号召邹容自行投案。公开信一经刊出,舆论大哗,有说章太炎迂腐偏执、强人所难的,有赞扬章太炎君子成人之美的—说是让邹容获得一次生命亲证与道德承当的机会。可事实上,章太炎事后承认,他召唤邹容,只是让他分担“苏报案”的责任而已。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此举竟让邹容英年早逝。
当时血气方刚的邹容没有参透这一点,阅信后,他以龟缩一隅为耻,决心张扬大丈夫勇于担当的气概,毅然到巡捕房投案,从容入狱。而《苏报》的主人陈范,此时正在东渡日本的轮船上,瞪着忧愤交加的眼睛,眺望神州大地。
七名疑犯抓到了六名,总算给了清政府一个交代,可还没开庭会审,租界内“保护言论自由”的声浪,就铺天盖地地向租界当局压过来。租界当局小心翼翼地应对着来自清廷与社会舆论两方面的压力。
二
7月15日,上海租界会审公廨第一次会审“苏报案”,一场前所未有的奇怪大戏正式开演了。原告是手握野蛮专制权力的清政府,被告是手无寸铁唯有一腔热血的几个平民,在洋人的监视操持下,东西方两种不同的政治文明与价值观念开始了面对面的较量。
首次会审,清方主审官员叫孙世。当时的上海报纸称他为孙建臣,估计取的是“奸臣”的谐音,陪审员是英国人迪理斯。审判一开始,原告律师古柏就读了几份《苏报》,来证实章、邹等人“阴谋颠覆政府”的罪名。孙世在一旁听得心惊肉跳,作为主审官,他为什么如此恐惧呢?原来,按照沿用了200多年的《大清律》,如果在庭审过程中,主审官允许谋反言词被当众重述,那么主审官员也要被治以重罪。因此在古柏读完诉状后,孙世当即对章太炎等人说:“本官与尔等素无冤仇,切毋重复昔日逆乱之言!”其惶恐之状,引得听众一阵哄笑。到了训问被告的环节,孙世知道章太炎博学,以为他有功名在身,就问:“得自何科?”章太炎故意大声嚷嚷道:“我本满天飞,何窠之有?”将封建科考说成鸟窠,又一次引发暴笑。清廷起诉章太炎的罪名是“诋毁圣上,呼为小丑,立心犯上,罪无可逭”,章太炎一本正经地解释说,我之所以直呼皇帝名字,参照的是西律。接着又运用丰富的训诂学知识,将“小丑”二字解释为“小孩子”。孙世国学功底没有章太炎深厚,被驳得哑口无言。只好去威逼邹容,可邹容除了承认《革命军》是自己所作外,其余不置一词。审判又陷入了僵局。
7月21日午后,“苏报案”进入了第二次会审。代表清廷的古柏律师当庭提出请求,说:“朝廷正与租界当局交涉,在此项事宜尚未达成之前,不方便继续审理。”被告律师博易马上反对,质问古柏:“你到底代表谁?是上海知县,是上海道台,还是江苏巡抚、两江总督!”古柏说:“我代表清政府!”这时,主审官员孙世声援古柏说:“古柏代表朝廷,这是很明确的。本案开审,就是因为官方有正式的命令。”博易立即反驳说:“你们前一次指控我的当事人犯有重罪,如今又无端要求暂停审理,视法律如儿戏,使本案失去了立案的条件,应该撤案放人!”清廷当然不愿意,于是章、邹等人又被押回了巡捕房。
那么,此时此刻清廷又在与列强协商些什么呢?原来,慈禧太后对此案专门下过口谕,要求一定要将“苏报案”犯押到南京,凌迟处死。所以主办案件的官员一再要求引渡人犯,以完成太后“懿旨”,实现“杀一儆百”的目的。可是列强坚决不同意,他们倒不是珍惜章、邹等人的生命,而是为了维护自身在租界内的司法权益。清廷于是想出了“用20万两白银利诱租界当局”的馊点子,可是一向见钱眼开的洋人还是不答应。清廷一计不成,又生一计,竟然再次出卖国家主权—愿将沪宁路的路权让给列强,以换取“引渡”的承诺。这回列强有点心动,但出于某种顾虑,迟迟未曾表态。正在僵持中,“沈荩案”的突然爆发,一下子将清政府的野蛮、残忍与不智暴露无遗。
沈荩也是一个倾向于革命的报人。出于爱国热情,他披露了“中俄密约”的内幕。清政府正被苏报案搞得焦头烂额,沈荩又从背后捅了它一刀—揭露了其“见不得人”的卖国行径。慈禧太后恼羞成怒,下令将沈荩杖毙。沈荩惨死,举世震惊。英美政府明确电令其驻华公使,决不能满足清政府引渡“苏报案”政治犯的要求,理由是清政府严重践踏人权。9月10日,清廷不得不放弃引渡“苏报案”人犯的努力,寄希望于通过西方法律制裁章、邹等人。
12月3日,旷日持久的“苏报案”第三次开庭,为了避免再次出现会审时“舆论观瞻、民众哄笑”的尴尬场面,会审公廨特意设立了“额外公堂”,不再允许社会人员观看。此时的主审官换成了上海县令汪瑶庭。原告指控章、邹“登报著书,扰乱人心”,被告律师要原告拿出“人心被扰乱”的真凭实据,原告哪里拿得出?传统中国一向是主审官员说你是扰乱人心,你就是扰乱人心,这回终于在讲求实证的西方法律面前碰得灰头土脸。12月5日,被告律师再作无罪辩护:“章邹二人,系年轻学生,出于爱国之忱,并无谋反之意!”控辩双方就有罪还是无罪的问题展开了激烈论战。12月7日,汪瑶庭单方面拟定判决:判章太炎、邹容终身监禁。结果被观审的英国副领事当庭否决。
12月24日,在增加了一些所谓的罪证后,汪瑶庭又在“额外公堂”上宣布章、邹二人“阴谋颠覆政府”罪名成立,应予“永远监禁”。可公使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判决无效。双方继续对峙了两个月之久。
1904年2月,公使团方面表示,如果再不结案,就要将在押嫌犯释放。清廷担心竹篮打水,只好再次让步。5月21日,额外公堂作出终审判决:章太炎监禁三年、邹容监禁两年,罚苦役,期满驱逐出境,不准逗留租界。
三
历时将近一年的“苏报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在租界监狱中,章太炎、邹容饱受劳役之苦,常遭拳打脚踢。章太炎曾绝食七天以示抗议。邹容血气方刚,大骂狱卒,结果遭到更残酷的虐待,终于一病不起,后来他服用了工部局医院提供的药片,于1905年4月3日凌晨暴死,留下了一桩疑案。而章太炎则熬过了三年刑期,出狱当天也登上了东渡日本的海轮。
多年以后,孙中山专门评论了“苏报案”,他说:“此案涉及清帝个人,为朝廷与人民聚讼之始,清朝以来所未有也。清廷虽诉胜,而章邹不过囚禁二三年而已。于是民心为之大壮!”的确,清政府虽然赢得了名义上的胜利,却是满心的不乐意,因为王朝的绝对权力竟然首次毫无用武之地,而皇权神圣的观念也遭摧毁。更令清廷不堪的是,通过案件审理,《苏报》的反清革命思想为众多媒体热议,租界很快成为革命舆论的大本营,习惯于屠杀言者的清政府从此再也不能为所欲为、大施淫威了。
此后,清政府终于认识到,如果再不变更法律,自己将会在与列强的交易中,在对民众的统治中,越来越处于被动的地位。1906年,清廷下诏,参照西律,改革官制及国家法律制度。几个热血青年凭着他们凌厉的舆论攻击行为,终于间接给近代的中国带来了现代法律观念。
原标题:晚清第一文字狱“苏报案” 让清廷强权碰了壁
文章来源:《星岛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