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对碳税加收消费税将遭重罚

【新唐人2012年7月15日讯】周五(13日),澳联邦政府强调不可以对碳税再收消费税(GST),任何违反此规定的商家将受到处罚。但是目前为止,据报已有多家企业针对碳税加收10%的消费税。

据澳新社消息,空调厂商、能源公司、家电修理厂和垃圾处理公司都已开始在碳税之上再加收消费税。纽省电力公司也确认将在加入碳税后的价格之上征收消费税。

反对党影子财长霍基(Joe Hockey)表示这种“税上税”的行为又回到了没有消费税之前的隐藏批发销售税时代,将造成低效率经济。霍基说:“目前唯一存在税上税的是保险行业,这是税收最可怕的行业。”他说,“让经济充满效率的最佳办法是一个产品只有一个税,而不是有一个嵌入式税,然后在之上又有另一个税,而这正是目前碳税的情况。”

但联邦政府表示,23澳元/吨的碳税是对全国300多家排碳大户征收的,不可以对这部分碳税再加收消费税

气候变化部长康贝特(Greg Combet)和助理财长布拉德布里(David Bradbury)周五发表联合声明称:“碳税没有改变消费税的运作。消费税是对供应的货品和服务征收的。”

政府还把澳洲最大的垃圾处理公司之一J.J. Richards告到了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因为该公司对客户声称碳税为25.3澳元/吨,“含消费税”。

这两位部长对此表示:“这是错误的。任何哄抬价格并错误的将之归咎于碳税的企业将被处以最高110万澳元的罚款。”

内阁部长伯克(Tony Burke)说,现在消费税的收法与2000年实施时是一样的。他说:“我国整体经济征收消费税的机制已经稳定下来十多年了。”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