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王元十六年冤案责任谁负?

【新唐人2012年8月10日讯】近日,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渭津镇个体运输车主王元投书本台,内容如下:

九四年因地方造假案强加在我头上交通逃逸肇事罪名,2008年8月12日,我小弟、我大姐、我弟媳、及我的小侄女一起在东交民巷最高法门前为我的案子下跪磕头喊冤,我小弟磕的额头全是血。并且遭到当地警方的威胁和恐吓:如果你们再去告,就把你们教养。

十六年,人生能有几个十六年?我的父亲,从中年到老年,我姐弟从青年到壮年,这一家老小几个人的十六年,能用多少金钱去衡量?我姐弟的婚姻为此案而破裂,这,又用多少金钱去衡量?为了这场官司,一家人拉锯赛似的奔波在上访路上,替我洗清不白之冤成了全家唯一的信念,为了能在奥运期间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我17岁的侄女,也加入了替叔叔伸冤之列,一家四口在最高法门口磕头喊冤,最后被地方以解决问题为由骗回当地全部拘留,没有彻底的绝望如何作出此种惊人之举?

出狱后我萎靡不振、精神和身体全部垮掉了。我决定不再打这个官司,但我年迈的父亲为了给我洗刷冤屈,却走上了漫长的十五年的申诉道路。年年往返与东辽、辽源、长春、北京去为我鸣冤,老人家为了告状靠捡废品、风餐露宿维持生活,我大姐为了我的案子连仅有的一套住房也卖了,我小弟为了我的案子早一天昭雪,常年住在北京上访,靠替别人做点小工维持生活。最后我弟媳也因此和我弟弟离了婚。

现在经过全家十五年的不懈努力,我的案子于2009年9月15日经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重审已经宣判无罪,并于9月25日退回了十五年前强行收取的19,123,60元。我应得的国家赔偿到现在一分没有支付,给我造成十五年冤案的相关人员责任一个也没有追究。

因此冤案我们一家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我在看守所里面蹲624天,车本钱58000元。车是抬利买的。车的第三季度养路费已经交完但车却被扣了,每月760×3=2280元。车在交警大队扣636天,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我家的商店因为此关门,那个时候渭津镇就我一台这样大车,当时的活天天都有,从卷宗都可查出。律师全部费用是:32000元。我正在运输的车子在交警大队也押废了,打官司15年每年交通费食宿花费?电话费、列印费、复印费、纸张、快递、邮费(包括在法院的复印。)我在看守所里头部被打成三级伤残,以前自己拿的冶疗费,和以后还需要的冶疗费用如何处理(各种证据我们都有)。我出来后重新考驾照2000元。姐弟在北京租房打此官司,这么多年我一直背这个黑锅,名誉谁来给恢复,迟来的公正对我一家造成一生都难以愈合的伤痛。

最主要的是那些造假者,和枉法裁判者,和陷害我的人一个都没有处理,法律的尊严到哪里可以找到?

东辽县法院一把院长张宝成:13843760066 13321470066
东辽县二把院长王院长:13180950236
东辽县三把院长孙连印,13500879889当初办案子时是书记员。
东辽县审监厅厅长赵怀愉;13604377070当初办这个案子时审判员。
东辽县信访王科长:13514375290
县政法委监督科于科长:13019293416
县政法委郭副书记:13943752388
县政法委一把、东辽县公安局一把:毕学东;13904372000
辽源市驻北京办事处邓喜文主任:010-87130001
徐虎律师:13943763209
西宁街道邹建国书记;13843773392
西宁街道信访主任郑光伟:1376605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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