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17日讯】中华民国前总统陈水扁在国务机要费案当中,涉嫌教唆伪证,一审判刑4个月、减刑为2个月,结果二审判决出现了大逆转,高院法官认为,教唆伪证罪名不成立,陈水扁无罪。
前总统陈水扁在国务机要费案当中,涉嫌教唆伪证,一审判刑4个月、减刑为2个月,结果二审判决出现了大逆转,高院法官认为,特侦组检察官在讯问前总统府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时,并没有告诉他所说的一切,将会成为呈堂证供,也因此,教唆伪证罪名不成立,陈水扁无罪。
陈水扁教唆伪证案,原本一审判刑4个月,减刑为2个月, 如今二审逆转、改判无罪,接下来还有没有变化,就看检方是否提出上诉。
新唐人亚太电视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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