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怀钰违约案败诉 判赔确定

【新唐人2012年8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2日电)龙縯国际影视公司指控艺人徐怀钰签约后断绝联络,提告求偿。最高法院今天维持二审认定,判徐怀钰赔偿违约金确定。

根据判决书指出,徐怀钰与龙縯公司于民国99年1月底签约,合约有效期限计5年。龙縯指控徐怀钰自同年3月23日起与公司断绝联络,提告求偿;法院一审判徐赔偿违约金新台币200万元,两造均上诉。

徐怀钰主张,龙縯负责人吴祖望强迫她无偿出席与工作无关的餐叙应酬、持续寄发大量骚扰简讯,使她受有精神上的痛苦,且她曾传简讯给龙縯公司执行长表明当时不接受安排工作,后来也寄发存证信函表示终止合约。

二审审理认为,徐怀钰与吴祖望互传简讯,并非吴单方面不断传简讯,徐未对吴传的简讯表示嫌恶或抗议,也未举证遭吴祖望强迫无偿出席与工作无关的餐叙应酬。

此外,二审认为徐怀钰传的简讯内容不足以证明终止合约之意,驳回两造上诉,仍判决徐怀钰败诉,应赔偿违约金200万元;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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